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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貸平臺亟待 “陽光化”
一提到互聯網金融,“寶寶”們和移動支付儼然是舞臺上的“主角”。然而,P2P網貸平臺的安全問題也不可忽視。
就在3月份,成立3年的P2P網貸平臺中寶投資宣布歇業,深圳網貸平臺元一創投跑路,平臺老板卷款30余萬元。近年來,網貸平臺風險不絕于耳。另一方面,這些風險卻難以阻止人們的高漲熱情。據網貸之家監測數據統計,今年3月同比去年,網貸平臺的投資者數量增加了300%。相比技術水平高、資金實力強的第三方支付和“寶類”公司,網貸平臺資金實力弱、技術水平低、信用體系不完善等短板依然存在。
如何破解制約發展的“瓶頸”問題,實現陽光化發展,業內人士疾呼加強行業自律。但筆者認為,還需要在加強監管、提高準入門檻以及加強教育和建立法治環境等方面入手。
首先,網貸平臺亟須明確監管主體,完善監管體系。目前國內P2P網貸平臺普遍在第三方支付平臺開設中間資金賬戶,實現中間的轉賬結算。而資金托管方的普遍態度是允許開戶,但不承諾監管。監管部門或許可以考慮指定托管機構對中間資金賬戶進行專營專管,使平臺本身只能查看賬戶明細,而不能隨意調用資金。
其次,要提高網貸平臺的準入門檻。網貸平臺不同于金融機構,注冊資本少,資金實力不強是普遍的特點。近期網貸平臺頻繁遭到黑客攻擊,也凸顯出技術實力弱的特點。由此看來,提高網貸平臺的準入門檻必須從資金、技術兩方面入手。
再次,加強對參與者的教育。對于網貸投資,很多人都缺乏金融知識和風險意識,僅僅沖著網貸高收益而去,這使得一些不法企圖者有了可乘之機。同時,一些網貸平臺缺乏專業的風險控制體系和團隊,也使得網貸風險加大。建議加強對網民的金融普及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最后,對互聯網金融發展,還需要加大立法力度。不僅要加快金融方面的立法工作,同時還要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特點,加快互聯網安全領域的立法。
編輯:羅韋
關鍵詞:網貸 平臺 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