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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新委員:建筑也需體檢普查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3日訊(記者 呂巍) 近年來,隨著高層建筑建設進度的加快,80年代老建筑生命期的臨近,自然災害(如地震)頻發,加之建筑工程建設中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現象出現,建筑質量問題越發凸顯。“種種跡象表明,若不盡早未雨綢繆,大面積的質量報復周期問題必將出現。”朱永新委員直言。
在朱永新看來,如今,建筑工程各環節重利益輕安全,違法違規已成常態。“比如地質勘測點位少、代表性不強;地質勘測周期較長,與施工期出入較大;設計院購買他人地質勘測資料,與現場不符;迫于建設單位壓力控制投資,勘察不實等,導致很多建筑工程甚至在勘測設計階段就存在安全隱患。”還有建材供應商的假冒偽劣,監理單位收受賄賂對工程質量視而不見,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不到位。更為嚴重的是,建筑工程各環節在利益的捆綁下,已形成較為牢固、常態的既得利益體。
“建筑工程中掛靠現象的普遍存在,也給安全造成很大隱患。”朱永新說,一些無資質證書或低資質的單位和個人,通過各種途徑或方式,利用有資質或高資質等級單位的名義承接工程,無論從技術、設備還是施工經驗、組織能力上都難以滿足工程要求,不僅嚴重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形成了滋生腐敗的溫床,而且由此而帶來諸多安全隱患。
雖然建筑工程建設出現了種種安全危機,但現有刑法條款中對安全事故的主體定位卻不明晰,量刑也過輕。朱永新通過對《刑法》第137條規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及相關量刑標準的了解發現,規定中并未明確主體范圍中五類組織所應具備的條件,主體資格問題不嚴謹、直接責任人員范圍較窄。“量刑與可能造成的巨大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相比較輕,標準過泛。造成定罪浮動空間大、執法有漏洞、法律震懾作用不強。”
還有建筑行業標準及有關規范規程的滯后。朱永新說,上海大火后,公安消防部門才出臺文件提高防火材料的燃燒等級;四川地震后,建筑行業才對建筑抗震結構的標準提高等級。“我們的許多標準和規范多在安全事故導致高代價的人身、財產損失后,才進行完善,缺乏前瞻性設計。”而監管不力,工程質量信息不透明,也導致社會監督形同虛設。
“必須盡快啟動全國建筑體檢普查計劃。”朱永新建議普查建筑工程安全隱患,建立全國建筑健康檔案,特別是高層民用建筑、大型建筑。定期對全國建筑安全鑒定(五年一次),防微杜漸。對存有質量問題的建筑,一是盡快進行補救,確保人民人身財產安全;二是及時追責,做到違法必究,起到警示作用。社區與物業也要聯合建立日常監控機制,制定危樓應急預案,報上級備案。
“建筑行業標準及有關規范規程也須進一步完善。”朱永新表示,應根據我國建筑發展的趨勢,結合各類建筑使用、區域地質等特點,對現有建筑行業標準及有關規范規程進行系統的梳理完善,充分考慮建筑質量、安全問題。對建筑行業中普遍存在的違法違規的“掛靠”行為,出臺規范性文件,促進建筑行業有序發展。
對于工程安全刑法,朱永新建議提高懲罰力度,明確執法標準。在立法上或司法解釋中進一步明確刑法有關條款的主體資格范圍及責任,增設自然人可以構成犯罪主體,對于不具備行業資格的單位犯本罪的明確規定依法從重處罰;對直接責任人員作擴大解釋,即包括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明確量刑標準,縮小人為控制空間,強化執法。
編輯:孫莉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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