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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政法各機關羈押3年以上仍未辦結的案件進行清理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2日訊 3月12日上午9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一些“有權人”、“有錢人”犯罪后“以權贖身”、“提錢出獄”等問題,以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為重點,對正在監管場所服刑的,逐人審查;正在保外就醫的,逐人見面、重新體檢。監督糾正“減假暫”不當23827人,同比上升42.6%;監督有關部門對2244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依法收監執行,其中原廳級以上干部121人;查辦違法“減假暫”背后的職務犯罪252人。
深入開展久押不決案件專項監督。在中央政法委統一領導和支持下,檢察機關牽頭,對政法各機關羈押3年以上仍未辦結的案件持續進行集中清理;最高人民檢察院對羈押8年以上的案件掛牌督辦,逐案提出處理建議。經各機關共同努力,清理出的4459人現已糾正4299人。堅決貫徹保障人權、疑罪從無原則,對32件因存在疑點或證據不足難以定案、導致犯罪嫌疑人被長期羈押的案件分別依法作無罪處理,其中檢察機關不起訴10人,并共同做好釋法說理、司法救助、國家賠償等工作。
全面履行對訴訟活動的監督職能。強化刑事訴訟監督,督促偵查機關立案21236件,追加逮捕27496人,追加起訴32280人,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7146件。強化民事訴訟監督和行政訴訟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調解書提出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9378件,對民事執行活動中的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33l07件。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最高檢 曹建明 工作報告 法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