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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哄搶,不能只當道德判官
一旦心理群體形成,個人的道德操守往往讓位于群體的非理性行為,呈現出群體性的道德失范、法律失守
剛剛過去的8月,幾起哄搶事件讓人瞠目結舌。
河南境內,貨車側翻,20噸蘋果散落一地,附近村民哄搶一空。山東境內,運禽車側翻,附近村民很快成了數萬只小雞的主人。陜西境內,一輛卡車灑落硫礦粉,近百人誤把礦粉當金子,占有欲大爆發。河北境內,一家公司的300多畝梨園,村民迅速把它變成了自家的果園。
這樣的事件讓人感到羞恥,但令人疑惑的是,類似行為在不同國家不同地區都曾出現,似乎與當地的文明程度和法治水平沒有特別緊密的聯系。據報道,在英國,一起交通事故致使當鋪的珠寶散落一地,不少人便開始哄搶,而不顧事故是否有人受傷。在美國,一輛押款車遺落一袋子鈔票,超過10萬美元散落街頭,路過者見狀紛紛上前據為己有。
社會心理學從心理群體事件的角度來看待這些案例。有心理學家認為,哄搶者構成的群體是典型的心理群體。在這個群體中,個人的道德操守往往讓位于群體的非理性行為,呈現出群體性的道德失范、法律失守。從成為心理群體的一員開始,博學之士便和白癡一起失去了觀察能力。一些人往往要到這個心理群體解散之后,冷靜下來,才發覺自己的行為參與是多么荒謬不堪。
我們常講到的“破窗效應”,認為環境會對人們產生某種暗示性和誘導性,可以部分地解釋一些人的哄搶心理成因。當一切井然有序時,需要有巨大的勇氣才可能去破壞這種秩序。但當事故等發生導致財物散落時,極少數的個體道德有虧,或者愛占小便宜,或者有“吃大戶”想法,或者認為財物落在公地上其所有權就可以重新分配,一旦他把這種心理付諸行動,就很容易觸發人們的從眾心理,導致心理群體的形成。
由此可見,第一個人的行為,甚至決定了整個心理群體的行為走向。這也就是為什么法律要對首要分子予以嚴懲的原因所在。然而,法律更多的是一種事后懲戒,對于遏制現實中這種心理群體的形成,作用相對有限。
正所謂“解鈴還須系鈴人”,對于置身其中的個體而言,如果有人及時站出來制止哄搶行為,對于導引心理群體向理性轉化至關重要。正如心理學家所言,“有時只消一句悅耳的言辭或一個被及時喚醒的形象,便可以阻止群體最血腥的暴行。”
現實生活中的類似事件,讓我們看到了心理群體中這個第一人的力量所在。去年2月9日的江蘇鹽城市街頭,失主的兩萬元錢隨風飄散,一位銀行會計發現后立即號召大家幫他撿一下,一些顧客便加入了撿錢隊伍,最終大家都毫不猶豫地把錢交給了失主。顯然,在第一時間發出這種關鍵明確的信息,對于形成理性的心理群體,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毫無疑問,哄搶是一種違法行為,體現出來的群體道德令人汗顏,但我們不能止于道德的批判和譴責。把握群體性事件的特點和規律,并有針對性地采取對策,才能有效遏制此類事件的發生。正如一首歌唱的“從迷到悟有多遠?一念之間”,成為振臂一呼、維護秩序的第一人,我們就可能讓事件的性質發生根本性變化。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哄搶事件 道德失范 法律失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