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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職稱“唯論文”,改革可更進一步
職稱改革若只是職稱評審指標調整,那依舊只是小修小補,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我們或許更需觸及要害的改革,而非在落后機制坐標上的“厘米推進”。
要評職稱,今后在廣東未必得費盡心思發論文了。據報道,廣東省人社廳和科技廳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改革科技人員職稱評價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9月1日起實施。根據《意見》,只要研究開發高新技術并成功實現轉化,即使沒有論文也能申報正高職稱。此舉在全國屬于首創。
打破職稱“唯論文”,改革可更進一步
對科技人才評職稱,淡化論文要求、強調科技成果轉化,這不乏進步意義,也能引導其更關注科研成果的實際應用價值。曾有院士指出,我國科研人員發表的論文,有90%是沒有多大價值,只派評職稱、考核用場,而有超過90%的科研成果,在通過項目驗收后就束之高閣。而破除職稱評審“唯論文論”,則可引導其關注科研成果的實際應用價值:從事基礎理論研究的,追求原創學術成果,搞應用技術研究的,當重視科研成果的轉化。
但從輿情反饋看,很多人并不滿足于此。事實上,若不改變目前的“泛職稱化”,建立科研同行評價機制,即便強調科研成果轉化,也很可能出現跟“唯論文論”同樣的問題,即行政部門簡單地以數量指標對科技人員進行評價,催生急功近利,甚至弄虛作假。
如按照廣東的職稱評定新政,作為第一主持(責任)人研發高新技術并成功實現轉化和產業化,滿足單個技術轉讓項目技術交易額累計達50萬元或3年內多個技術轉讓項目交易額累計達100萬元等條件的,就可以一篇專業技術分析報告代替一篇論文要求。這就有進行數量考核的意味,有的科技人員為評職稱可能在轉讓金額上做文章,甚至以虛假轉讓評上正高職稱,再以正高職稱謀求學術資源。這種情況,在以往評科技進步獎項,要求應用型科研成果要出具成果轉化經濟效益數據時已出現過。
這就要求推行科研同行評價,即由學術共同體對科研人員學術貢獻、能力按學術標準進行評價。因而值得思考的是,有無必要對其再進行由行政主導的職稱評審。近年來,我國在改革職稱評審,包括實行分類評審、評聘分離、淡化論文等,但這些都沒觸及要害。
職稱改革的核心,應是取消職稱、回歸職務,即不再對包括科技人員在內的各類人才進行職稱評審,把職稱和待遇、福利掛鉤,而應由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崗位要求招聘、使用、管理人才,一個人被聘任到某一個職務上,就享有相應職務待遇,離開職務就不再享有。或許有人擔心:沒有職稱評審,由用人單位自主聘任職務,會否導致用人腐敗,或降低人才的社會地位?其實,只有把聘用、使用人才的自主權給用人單位,并推進人才管理、評價的公開透明,才是根本意義上的優化人才配置。
不獨是職稱體系改革,實質上,在改革被導入縱深節奏的當下,所有改革都不應止于在落后機制的坐標上實現“厘米推進”,而應是置于更宏闊的視野上,跟某些僵化機制進行系統化切割。如職稱評價,眼下已難滿足“用活人才”的需求。在此語境下,在落后機制框架內實行零碎改進,無異于在“應該砍掉的樹上雕花”。這樣的改革或許也難以獲得良好的社會評價。
改革不能止于細節處改進,像職稱改革若只是職稱評審指標調整,那依舊只是小修小補,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我們或許更需整個人才評價體系上“脫胎換骨”。這也需要改革觸及實質問題,而非“淺表層的改善”。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職稱“唯論文” 職稱改革 職稱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