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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建議加強法律風險防控 護航山東企業走出國門
王愛認為,企業要想成功走出去,尤其離不開專業的涉外法律服務的支持。
齊魯網濟南9月24日訊(記者 蔡曉彤) 山東作為經濟大省,近幾年企業走出去步伐不斷加快,在這些走出去案例中,有成功的,也有失敗的。隨著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山東企業海外投資還會快速增長,如何識別、控制投資中的政治風險、金融風險及法律風險,將成為海外投資成敗的關鍵。在省政協十一屆十五次常委會上,省政協常委,北京市德恒(濟南)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王愛認為,鑒于國內外法律文化存在差異,企業要想成功走出去,站穩腳跟,尤其離不開專業的涉外法律服務的支持。
王愛分析,企業走出去遭遇失敗的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項目盲目上馬,缺乏決策的科學性;缺乏企業海外持續發展的經驗以及國外法律環境認識不足。
她認為,企業走出去是一項重大決策,必須事先經過各方面的論證與評估,宏觀上包括國外政治環境、法治環境、文化環境、市場環境,微觀上包括國外企業情報搜集與評估,尤其是海外并購,應堅持全面、客觀的原則,通過多方面的論證與評估,確定決策的內容。
國內優勢企業走出去只是第一步,站穩腳跟,持續發展才是企業海外戰略的本義。過分追求短期經濟效益,忽視企業的社會責任,容易激化與利益相關者(包括政府、社區、員工等)的矛盾。實踐證明,忽視企業社會責任,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無異于涸澤而漁、焚林而獵。
“對市場經濟大潮中的勝出者,必定熟知市場游戲法則。”王愛表示,這些法則的總和就表現為各種各樣的法律規定,涉及到市場、監管、勞動者保護、投資、貿易、環保、知識產權等等,既有國內法的規定,也有國際性的法律文件。如果不了解國外法律環境,走出去戰略就可能舉步維艱。《中國企業國際化報告(2014)》顯示,中國企業國際化起步晚、經驗不足,大多數企業對國際化過程中可能產生的風險雖有意識,但防范措施不力,尤其是政治風險與法律風險,已成為中國企業國際化面臨的主要風險。無論是政治風險還是金融風險,最終都會轉化為法律風險,所以企業必須提高法律意識,高度重視法律風險,在海外投融資、并購中進行充分的法律風險防控,才能減少和避免投資失敗。
王愛建議,將涉外法律服務納入“一帶一路”戰略,推動我省涉外法律服務業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的發展,不僅是服務業發展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通過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降低山東企業融入國家“一帶一路”戰略中海外投融資及并購重組的法律風險,確保我省企業安全走出國門。
同時,發揮政府力量,強化企業涉外法律風險識別、防控意識。政府高度重視,商會、協會具體謀劃,加大宣傳、培訓、指導力度,切實提高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律風險意識,使企業海外投資、并購決策更加嚴謹,決策程序更加科學,以減少因決策草率導致的風險。
充分發揮涉外法律服務機構作用,防控企業走出去風險。建議商務廳會同商業協會、律師協會等編制企業走出去法律風險防控指南,引導企業聘請涉外法律服務機構,與投資國法律服務機構配合,全程跟蹤海外投資項目,將涉外法律意見作為衡量企業海外戰略可行性的重要因素,加大涉外法律意見在評定企業海外戰略中的權重。切實做到“事先風險防控、事中風險跟蹤、事后風險化解”,確保山東的優勢企業不僅要走出去,還要站穩腳跟,做大做強。
繼續實施涉外法律人才培訓計劃,不斷提升涉外法律服務水平。高精尖涉外法律人才既是海外投資戰場的“排雷工兵”,更是“作戰參謀”。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建設通曉國際法律規則、善于處理涉外法律事務的涉外法治人才隊伍。適應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和國家對外開放的需要,應當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法律事務和維護國家利益的涉外法治人才。”山東省百名應對國際貿易摩擦高端法律服務人才培訓工程進展順利,成果頗豐。應在繼續推進該工程的同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涉外法律其他領域,如工程、投融資等領域的專項法律人才培訓,培養一批立足本省、服務全國、輻射海外的涉外法律人才隊伍,護航山東企業成功走向海外。
編輯:薛鑫
關鍵詞:政協委員 加強法律風險防控 山東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