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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小時外也“沒有安全感”,這就對了
今年8月初,廣東下發《關于加強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的意見》,明確提出加強監管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及休閑圈,從個人到其配偶和身邊的工作人員,全方位覆蓋。規定下發已3個月,然而在深圳,目前干部愿意公開的事項還是以姓名、住址、聯系方式這些基本“點”為主,有的干部甚至覺得公開個人住址“沒有安全感”,“圈”的情況就更沒有登記了。(《南方都市報》11月2日)
對于加強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的監督與管理,確有網友認為“有過度干涉他人私生活之嫌”“黨員領導干部也是人,還有沒有隱私可言?”“經過嚴格篩選的黨員領導干部,就那么讓人不放心嗎?”
在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之內的監督制度日趨完善、反腐不斷向縱深推進的今天,他們八小時以外的業余生活,其實再也不應該成為“監督死角”。一些貪腐行為,由于八小時內有組織的監督,而不敢肆意為之,在八小時以外卻蠢蠢欲動——有調查顯示,有六成以上的黨員領導干部的貪腐行為,是從八小時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閑圈開始的,八小時外的腐敗,其隱蔽性、互惠性、流動性、危害性往往更甚,不可不嚴防死守,以防“腐”于未然。
具體來說,個別黨員領導干部在社交圈耍特權、逞威風,搞“順我者昌,逆我者亡”,搞聯誼會、老鄉會、同學會、戰友會等小圈子,搞“傍大款”與“攀高枝”的官商勾結;在生活圈大操大辦婚喪壽宴以借機斂財,或默許縱容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接受饋贈、招待和賄賂,或與人通奸、包養情人等;在休閑圈假公濟私揮霍公款,接受管理服務對象邀約的消費娛樂活動……一些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之外的這些表現充斥著不正之風,需要自律,更需要他律。
而廣東將監督觸角,伸向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三個“圈”,無疑是力促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內和八小時外一個樣”的重要措施,是對黨員領導干部權力的全方位監管與無縫監督。而要實現八小時以外的監管,黨員領導干部就需要報備八小時外的情況,以便于黨組織、全社會來“盯防”。如果在報備八小時外的情況時,根本不登記社交圈、休閑圈、生活圈的相關信息,各方監督力量如何行之有效地進行監督?
在組織監督、社會監督面前,黨員領導干部“沒有安全感”,這就對了。他們沒有安全感,在用權時才會敬畏權力、用好權力,才會隨時想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黨和人民在監督,萬目睽睽難逃脫”,才會有好作風、好形象,老百姓才會有安全感。(何勇海)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領導干部 “八小時以外” 活動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