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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水隊員因無北京戶口無法領退役費 官方:依照有關規定 財政無法解決
原標題:跳水隊員為隊效力11年 因無北京戶口無法領退役費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有媒體報道,原北京跳水隊隊員霍思中因戶籍問題,在退役時,不能從北京隊領取國家規定的退役費,北京體育局相關工作人員說,依照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只有北京隊的正式隊員才能在退役時領取退役費,聘用隊員因為戶籍是外地的,財政無法解決。
但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2010年3月轉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運動員退役時,應按規定領取退役費或自主擇業經濟補償金。
記者調查發現,在北京,因為戶籍問題不能領取退役費的運動員,遠不止霍思中一人。運動員退役自主擇業補償費,受戶籍限制,這樣的規定合理嗎?
退役后的霍思中,仍然租住北京,收入來源是在一間咖啡館打工。12歲時,他從廣東隊交流到北京隊,在北京市木樨園體育運動技術學校訓練,至今已經過去十五年。
霍思中回憶稱,那個時候年齡小,很多事情都是教練安排。當時他是全省第五,最好的成績。教練說,成績好了就得往上走,從廣東來到了北京,說交流過去。
初來北京,霍思中說有很多不適應的地方,他一心想把成績練好,有機會再回到廣東隊。
霍思中表示,他當時挺不想來北京的,既然來了,第一想法就是把自己練好,有機會回廣東。但練著練著,十幾年就都在北京了。
2004年底舉行的全國跳水錦標賽上,霍思中跟隊友拿到了來北京隊之后的第一個獎項。
霍思中告訴記者,04年年底就參加了比賽,當時拿到全國第八,隊友說已有七八年沒有拿過成績了。
2009年和2013年全運會,霍思中作為北京隊隊員參加了比賽,最好成績是第五名。他個人的最好成績,是2010年全國跳水冠軍賽的第三名。但多年來,霍思中沒能正式成為“體制內”運動員,他說自己的聘用協議也一直被隊里管理,從未見過。
霍思中介紹說,基本工資1800,月底有一些補貼。成績好的時候可能三四千,成績不好的時候1200多,一個月下來差的時候四千,好的時候五六千。
2014年霍思中被要求簽退役協議,他意識到,一直未能解決的戶籍問題,會影響到退役費。2003年,人事部、財政部、國家體育總局曾印發《自主擇業退役運動員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其中提到,對自主擇業的退役運動員,改革現行退役補助辦法,發給一次性經濟補償費。但是北京市體育局人事處一位姓凌的工作人員表示,霍思中不符合領取退役費的條件。
工作人員指出,他不享受自主擇業費的待遇,這個確實是按照國家體育總局自主擇業待遇的文件來定的。事業單位正式職工會享受國家規定的的待遇,簽協議的運動員不是編制內的,有點像臨時工,入隊時不歸人事部門,現在走又要人事部門出政策,說不通的。
北京市體育局工作人員對相關媒體表示,北京隊里等著辦戶口的外省籍運動員有很多,有些人甚至已經是全國冠軍,也沒拿到北京戶口。
北京體育局人事處一位姓凌的工作人員說,走引進正式進北京隊落戶這種,可以說有,但相當少。北京現在落戶的政策越來越嚴格,人力社保局卡的很嚴。成績特別好的才有可能落戶。以前有人才引進、綠色通道等,現在基本被堵死了,一年也進不了一兩個外省市的。他這個群體比較特殊,我們也很為難,想要優秀運動員,自己產生不了,但外省市的運動員又引進不來。
北京體育大學教授、中國體育科學學會理事會理事任海認為,作為特殊人才引進,北京市應該考慮相關政策的放開。
任海指出,運動員不是一般人才,是特殊人才。一定要看到中國社會的變化,社會的轉型發展,以前的制度訂好了就不能變了,這是個問題。就經濟來源、待遇問題,北京并不缺這個東西,人家服役這么多年,做出了很好的成績,應該補償。
天津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教授呂凱在今年五月參加天津市運動員聘用法律問題專家研討會,他提出,即使從《勞動合同法》的角度來看,也應該給予補償。
呂凱表示,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考慮,可能會比較恰當一些,運動員年紀大了,不能勝任運動隊的工作崗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以勞動合同來說,給運動隊工作了多少年,解除合同,按照合同法應該有一些補貼。
記者今天致電國家體育總局人事司運動員保障處,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此前,有工作人員對媒體解釋說“按規定領取退役費或自主擇業經濟補償金”這個保障政策是面向全體運動員的,國家體育總局人事司運動員保障處目前也在通過官方途徑,為霍思中的退役費問題尋找解決辦法。
十幾年的努力換來的是各種傷病,退役一年,相應的補償依然遙遙無期,霍思中說,也只能這樣繼續等下去。肘這塊兒做過手術、頭被磕到以后縫過針、腰間盤突出、膝蓋半月板損傷、腰間也脫過臼、膜也穿過孔、視網膜也脫落過。畢竟為北京隊服務十幾年了,能得到正式的退役補償就可以,拿不到全部的,拿到一半也可以,最差的可能就是什么也拿不到。生活還得繼續,還得面對。 (記者周益帆)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跳水隊員 無北京戶口 無法領退役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