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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為醫療機構用藥劃紅線
海南省衛生計生委日前下發通知,為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的使用劃出明確紅線。
海南省規定,各級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必須通過海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進行采購。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以根據分級診療政策,選擇配備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本藥物(醫保目錄內藥品或新農合目錄內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但非基本藥物銷售金額不得超過本單位年銷售藥品總金額的30%。各級醫療機構使用基本藥物金額應達到本單位年銷售藥品總金額的比例為:二級綜合醫院不少于30%,三級綜合醫院不少于20%;中醫院、專科醫院及婦幼保健院應比照同級別綜合醫院下調5%。(記者劉澤林)
編輯:趙彥
關鍵詞:海南為醫療機構 用藥劃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