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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待遇均等化大勢所趨
《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將在7月1日“落地”實施,全民醫療保險待遇將實現均等化。記者6月12日從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辦的新聞發布會獲悉,《辦法》將城鎮職工、異地務工人員、未成年人、城鄉居民等各類群體的醫保政策整合在一個制度框架內,實行統一支付范圍、統一基金管理、統一信息平臺,實現城鄉居民與企業職工醫療保險門診、住院報銷同等待遇。據悉,珠海市為實現這一“均等”,將投入2.8億元。(6月13日《珠江晚報》)
眾所周知,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保、新農合三保各自獨立是基于當時的歷史條件,但是醫保政策政出多門,醫保體系的“碎片化”導致報銷差異巨大,以及醫改中難以動用醫改支付方式、報銷等“指揮棒”,調整醫療機構和患者的行為方式,不利于推進分級診療,最后也就難以緩解老百姓在看病難、看病貴方面的切膚之痛。因此,亟須在現行醫療保險政策基礎上統籌整合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體系。
從整個國家來看,“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已經寫入中央文件,成為下一步社會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實現社會公平必然要趟過的“深水區”。而公共服務的公平化改革能否取得成功,一個關鍵因素是公權力機構要有心懷民生疾苦,多辦利民之事,增進民生福祉的責任擔當。現在,珠海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再次走在全國前列,并從基本方向上展示出了躬身垂范的姿態,值得肯定。
對公民而言,在患病時能夠得到保障和救助,進行有效的治療,進而保障他們基本的生存需求,這是公共醫療必須提供的制度保障。同樣,社會機制應該體現制度服務于每個人的利益,除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外,還應重點考慮或兼顧社會弱勢群體的利益,這是制度道德性的基本要求。(沈峰)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醫療保險待遇 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