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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都不守法,何談規則意識
對非機動車、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緊盯不放,不僅有助于法治社會建設,也有助于在社會的各個層面樹立規則意識。以前,一些地方也都曾經開展過對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但是因為耐力不足,收效不好,希望這次能夠汲取以往教訓。執法部門自己先把這些事當回事,群眾才會真的當回事。
自8月1日起,多個城市的交警部門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對這個行動,輿論期盼已久,更希望它能夠長期堅持下去,從而根除一些人的交通違法陋習。
對非機動車、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是相關法律法規的明確要求,非機動車、行人在道路上常見的“闖紅燈”、橫穿馬路不走人行橫道等行為,按照規定都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但是在現實中,以上行為很少受到處罰,“湊一撥就走”的“中國式過馬路”成為各地普遍存在的現象。當然,很多人也為自己的陋習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上半年濟南市歷城區轄區車禍致死54人,其中六成涉及非機動車和行人。
非機動車、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到了見怪不怪的地步,其中確有交警部門警力不足的問題,但更重要的是長期的法不責眾,縱容了更多的人以身試法。當前,依法治國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但是仍有不少人對法治缺乏全面的認識。法治不只規范約束公權力,法治還強調公民人人守法,只有人人守法,法治社會才有穩固的基礎。要使人人守法,又離不開執法者“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法不責眾或者選擇性執法都會損害法律的嚴肅性。
天下大事,必作于細,要為城市居民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必須從細節做起,試圖“抓大放小”,反而事倍功半。對非動機車、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緊盯不放,不僅有助于法治社會建設,也有助于在社會的各個層面樹立規則意識。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中國創造了巨大的物質財富,但是中國人的國際形象似乎并沒有得到相應的提升,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人在公共場合經常隨地吐痰、大聲喧嘩、插隊加塞,缺少應有的規則意識。前段時間,一位游客在北京延慶八達嶺野生動物園擅自下車,被老虎襲擊,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傷,輿論比較廣泛的共識就是受害人自身規則意識淡漠。但是反躬自省,又有多少人敢保證自己一定不會成為自己反對的那種人呢?平時連交通法律法規都可以視若無物的人,會嚴格遵守一些法律效力更低的合同和契約嗎?
對非機動車、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確實很繁瑣,個人征信機制的不完善也可能會使一些人置處罰于不顧。但這個行動還是應該長期堅持,并逐步完善配套制度,就像當初治理酒駕那樣拿出久久為功的勁頭。以前,一些地方也都曾經開展過對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但是因為耐力不足,收效不好,希望這次能夠汲取以往教訓。執法部門自己先把這些事當回事,群眾才會真的當回事。(沙元森)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走路不守法 規則意識 非機動車 行人 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