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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戒酒,罰則還須落到實處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布規定,要求在自治區范圍內的所有公務接待一律禁止飲酒。記者梳理發現,近兩年,浙江、黑龍江、吉林、江蘇、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臺各類公務接待“禁酒”規定。(9月29日)
公務接待,一律禁酒。這一回,在諸多地方版的禁酒令里,連含酒精飲料也不再享有豁免權、連國企也納入“公務戒酒”的劃一空間,其力度之大、決心之“狠”,可見一斑。
禁酒得民心,這無需贅言。盡管尚且難有直接數據論證高端白酒與公款吃喝之間的淵源,但,“八項規定”以來,三公支出收緊,中國高端白酒的冬天始終難以“入春”。公務接待自然意在“公務”,那么,當然沒有理由將煙酒作為“標配”;而高端白酒的“3年低迷期”,足以間接說明公務接待“酒瘋”之烈。可見,勒住三公消費中公款吃喝的韁繩,戒酒是“中心工作”。
這一輪禁酒令,相較于以往,新意昭然。一則,它是自下而上的自覺作為。201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明令禁止高檔酒水消費。彼時,客觀地說,腹誹與非議在所難免。而今,今日禁酒令“不約而同”,且因地制宜、各有側重,顯然比自上而下的禁令更契合執行效率。二則,眼下的禁酒令更顯水到渠成、大勢所趨。從嚴治黨、從嚴治權,于此背景之下,輿論環境和心理期許今非昔比。從禁絕高端酒水到謝絕酒精登場,不過是遲早的事而已。
不過,公務戒酒之難,難不在“無酒不成宴”的傳統,而是難在落實、難在出手。政策“叫好”的同時,要保證落實起來“叫座”,諸般不易。公務接待又沒有“現場直播”的APP平臺,吃什么、喝什么,怎么保證不會出現“你有你的張良計、我有我的過墻梯”?就像有網友擔心的,坊間早有傳說,在公務接待飯局上,有官員將茅臺灌入礦泉水瓶中拿到飯局上飲用。至于換個包裝、或者在開發票及列明細時李代桃僵,更不是多大的事兒。凡此種種,如何監管?
于此而言,公務戒酒,難在兩處:一是怎么發現、二是怎么處理。若發現不了,就容易被規避;若責罰不狠,就不如罰酒三杯。眼下來說,民眾在點贊各地的禁酒令之后,可能更期待完善的追查機制、嚴苛的責罰機制。比如除了紀檢部門的暗訪與抽查,不妨考量設立更公開透明的舉報及曝光平臺,讓小眾化的公務接待晾曬在大眾化的無縫監督中來;再比如,不妨像治理酒駕醉駕一樣下狠手,千萬別再點到警告或談話為止,如果一杯酒等于一頂烏紗帽,違規違紀的風險成本,自然要讓“酒君子”們在端起酒杯的時候心有戚戚。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盤珍羞直萬錢。”公務接待,再不能崽花爺錢不心疼了。一句話,禁酒令雖好,禁令要落到實處,關鍵還在靠譜的監督、關鍵還在罰出痛感的出手。(鄧海建)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新疆 公務戒酒 公務接待 禁止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