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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回應"販嬰案3年后才發認領公告":與事實不符
原標題:陜西渭南市相關部門回應“富平醫生販嬰案被解救21名兒童3年后才發認領公告”質疑
新華社西安1月13日新媒體專電(記者石志勇 梁愛平)記者從陜西省渭南市相關部門獲悉,針對有報道稱“渭南市富平縣醫生販嬰案被解救21名兒童3年后才發認領公告”,當地公安和民政部門進行了初步調查。結果顯示:“三年不發公告”的說法與事實不符。21名被解救兒童不是涉案醫生張淑俠拐賣的兒童,當地民政部門為21名兒童尋親已先后三次發布公告,并對這些兒童進行了安置和照顧。
2013年,陜西省渭南市富平縣破獲一起特大拐賣兒童案,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產科醫生張淑俠利用職務便利,先后將7名嬰兒拐賣給他人,后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富平7·20特大拐賣兒童案”是公安部命名并督辦的案件,張淑俠販嬰案與21名被拐兒童案件是并案關系。
近日有報道稱,“富平販嬰案”專案組破案過程中在河南省解救的21名被拐兒童,一直被寄養在渭南市兒童福利院。時隔3年,2016年9月27日渭南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了一則認領公告,請21名被拐兒童的親生父母持有關證件到富平縣公安局進行認領。
相關報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渭南市公安和民政部門表示:21名被拐兒童是富平縣公安部門在偵辦張淑俠販嬰案時意外發現并解救的,與張淑俠拐賣的7名嬰兒并沒有關系。張淑俠販嬰案涉及的7名被拐兒童中,除一名拐賣未遂和1名兒童被拐賣后死亡外,其余5名被拐兒童均已回到父母身邊。
渭南市相關部門稱:對于辦案過程中解救的21名被拐兒童,富平縣公安局按照辦案程序,對這些兒童在解救時均采集DNA并立即錄入全國DNA數據庫,在全國范圍內尚未比中任何一人。由于此前沒有專門法規,21名被解救兒童一直由渭南市兒童福利院代養。此后根據國家出臺的有關規定,2015年9月19日,渭南市兒童福利院在民政部“全國打拐解救兒童尋親公告平臺”上,發布了21名被解救兒童的有關信息。隨后又于2015年12月1次、2016年9月2次在市級主流媒體上發布解救孩子的尋親公告,三次公告期內均沒有得到回應。
據渭南市兒童福利院介紹,為了這些孩子能健康成長,渭南市財政出資,將21名被解救孩子代養在渭南市兒童福利院。同時對孩子的生活和管理做了精心安排,在解決戶口的基礎上提供衣食住行、醫療和教育等全方位服務,每天還有專車接送孩子上下學。目前21名被拐兒童中,有2名被收養,9名已經上學(學前班6人,小學3人),10名有收養意向。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陜西 販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