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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種失信行為納入鐵路旅客信用記錄
北京青年報記者從中國鐵路總公司獲悉,日前,鐵路部門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出臺了《鐵路旅客信用記錄管理辦法(試行)》措施,7種失信行為將被納入鐵路旅客信用信息記錄管理。該管理辦法從即日起實施。
依據該辦法,今后有7種行為在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后,當事人個人身份信息還將被鐵路部門記錄,納入鐵路旅客信用信息記錄管理。這7種行為主要包括: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倒賣車票、制販假票;冒用優惠(待)身份證件、使用偽造和無效優惠(待)身份證件購票乘車;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應予以行政處罰的行為。
被列入失信行為信用信息記錄的旅客,如有異議,可通過12306客服電話或由所在地車站通過12306客服電話向實施信息采集的鐵路單位書面提出異議申請。鐵路旅客信用信息記錄保存期限為5年,鐵路部門將嚴格按規定向國家、地方相關部門和有關征信機構提供。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失信行為 鐵路旅客信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