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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
3月12日上午9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3月12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新華社記者李濤攝
以下為直播實錄
周強: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確保刑事案件質量。會同有關部門出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意見,落實罪刑法定、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疑罪從無等原則,充分發揮庭審的決定性作用。四川成都、浙江溫州法院大力推進偵查人員、鑒定人、證人出庭作證,充分發揮律師辯護作用,促進庭審實質化。貴州法院推動公檢法三機關數據共享,積極探索統一證據標準。擴大量刑規范化范圍,適用罪名達到23種,覆蓋全國基層法院90%的刑事案件,規范刑罰裁量權。
推進案件繁簡分流,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出臺繁簡分流指導意見,充分運用信息網絡,實現簡案快結、繁案精審。推進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對輕微刑事案件依法快立快審。全國基層法院適用民商事簡易程序和小額訴訟程序審結案件717.9萬件,占一審民商事案件的66.7%。
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司法民主。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50個法院積極開展改革試點,完善陪審員參審機制,通過網絡進行隨機抽選,推行大合議制等舉措,更好地發揮陪審員作用。全國22萬名人民陪審員共參審案件306.3萬件,占一審普通程序案件的77.2%。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制度改革 審判 刑事訴訟 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