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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立文物消防安全管理聯合工作機制
3月21日,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省文物局在長沙互授“湖南省文物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牌匾,標志著湖南文物消防安全管理聯合工作機制正式建立。
湖南文物資源十分豐富,目前已查明登記不可移動文物2萬余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83處(文物建筑109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862處(文物建筑582處),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5000余處(約八成是文物建筑),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26處,中國傳統村落257處,世界文化遺產1處,國家設立的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錄2處,各類博物館和紀念館142家,國有可移動文物181萬件。
“火災是影響文物安全的重要因素。”湖南省文物局副局長江文輝表示,受歷史、自然、經濟發展等因素的影響,湖南各地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發展不平衡,文物消防安全形勢不容樂觀。他介紹說,近年來湖南發生了多起涉及文物保護單位的火災事故,僅2016年就連續發生了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南岳廟“3.17”文殊殿火災事故、湘西州龍山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撈車河古建筑群火災事故等6起,文物損毀嚴重。
為防范文物火災事故再次發生,加強湖南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省文物局在今后的工作機制中將強化各級政府保護文物的責任主體意識,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加強部門協作,建立文物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大力開展文物消防安全檢查,將其作為開展文物安全監管的主要方式逐步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并切實抓好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嚴格事故報告、查處和責任追究,跟蹤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轉好。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湖南 文物消防安全管理聯合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