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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文化產業轉型升級提供規范
山東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創建認定管理辦法施行
本報訊 4月13日起,《山東省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創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園區創建辦法》)、《山東省文化產業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基地認定辦法》)正式施行。這是山東在總結近年來管理經驗的基礎上,新制定出臺的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示范基地規范性文件。
文化產業示范園區是依托當地文化資源進行文化產業開發,文化企業和行業集聚及相關產業鏈匯聚,對區域文化及相關產業發展起示范、帶動作用,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的特定區域。
《園區創建辦法》指出,各地申報創建示范園區,應具備以下條件:園區所在地政府高度重視文化產業發展,創建積極性高,并已將該園區列為政府重點扶持對象;發展戰略目標明確,具有切實可行的發展規劃;有突出的文化產業特色和明確定位;對區域文化產業發展具有顯著的示范帶動作用;園區社會效益顯著,始終堅持正確的文化產品創作生產導向,在依法納稅、吸納就業、促進創業、參加公益活動、提供內容健康的文化產品和服務等方面表現良好;園區產業集聚度高,具有較完整的產業鏈和完善的供應鏈,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總營業收入1億元人民幣以上;園區已集聚不少于100家文化企業,且文化企業數量占園區企業總數的60%以上,園區年文化產業收入占總營業收入的60%以上,擁有一定數量在行業內具有較強影響力的骨干企業;園區區域邊界明確,基礎設施較為完善,非文化類商業及其他配套面積不得超過園區總建筑面積的20%;園區建設運營及管理單位應為獨立法人,規范運營2年以上,有組織健全的專業管理機構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具有較完善的公共服務平臺和較強的配套能力;園區具有合法、完備的立項審批手續,無違法、違規行為等。
山東省文化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市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轄區內示范園區的申報、運營指導和監管。示范園區創建期為3年,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創建申報工作,每批納入創建單位數量不超過5個。
《園區創建辦法》要求,創建單位應圍繞創意設計、文創孵化、運營模式、服務創新、生態營造、品牌誠信等方面大膽探索,向市場化、時尚化、融合化、數字化、金融化、國際化方向發展,促進園區向增值服務、投資收益方向轉型。以打造全要素支撐的高端創意創新創業平臺為核心,構建全產業鏈創新孵化培育體系,促進文化創意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引領本地園區和產業整體聯動發展。
《園區創建辦法》明確,示范園區實行定期考核評估,每年進行一次。山東省創建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機構及專家對示范園區進行考核評估,根據考核評估結果研究提出通過考核、限期整改、撤銷命名的處理建議,提交省創建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批準。限期整改的整改期限為1年。對考核優秀的給予通報表揚。
《基地認定辦法》指出,山東省文化產業示范基地是指在山東省內從事文化產業經營,具有明確的產業定位和成熟的運營模式,依托當地獨特文化資源,通過創意轉化、科技提升、產業融合和市場運作,提供滿足群眾需要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并居同行業領先地位,在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創造就業等方面具有示范和引領作用的法人實體。
《基地認定辦法》強調,申報示范基地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企業發展符合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要求,符合國家、省文化產業政策,遵紀守法,誠信經營;在山東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運營2年以上;以生產經營文化產品、提供文化及相關配套服務、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為主營業務,且上述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60%以上;具有較強的文化產品創新和策劃營銷能力,有較強的管理團隊和健全規范、行之有效的管理運營制度;產業特色鮮明,規模效益突出,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協調統一,在依法納稅、吸納就業、公益服務等方面做出積極貢獻;資產規模、主營業務收入、稅前凈利潤等指標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有切實可行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目標;3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和有關行政執法機關處罰等。
據悉,山東省文化廳將成立文化產業示范基地評審管理委員會,評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文化廳文化產業處,具體負責示范基地申報材料的受理、審核、評審組織和日常管理工作。
在管理機制方面,《基地認定辦法》明確,示范基地實行動態管理,定期進行考核評估。原則上每年考核評估一次,根據考核評估結果研究提出通過考核、限期整改、撤銷命名的處理意見。示范基地在經營性質、發展方向等方面發生重大變化,或有重大兼并重組、重大文化產業項目調整等事項應及時向山東省文化廳文化產業處報告。
《基地認定辦法》指出,如果示范基地出現提供虛假材料、采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資格或主營業務發生變更,在文化產業領域不再具備示范作用等情況,山東省文化廳將對其示范基地稱號予以撤銷。(蘇 銳 孫叢叢)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文化產業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