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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變景區 評級豈可淪為兒戲
近年來,我國A級景區數量快速增長,僅4A級景區數量便從2001年的187家增長至2016年被摘牌前的2800多家。記者調查發現,在較低門檻下,一些民間公墓、商貿城等竟被評為A級景區,還有一些涉嫌存在“邊建邊評”“未正式開業便評級成功”“違規用地”等問題。(5月1日《北京晨報》)
根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管理辦法》的定義,旅游景區是指可接待旅游者,具有觀賞游憩、文化娛樂等功能,具備相應旅游服務設施并提供相應旅游服務,且具有相對完整管理系統的游覽區。換句話說,旅游景區必須具備參觀游覽、休閑度假等基本功能,否則就不能算作旅游景區,不能享受旅游景區的待遇。
民間公墓是普通民眾死后安葬之地,商貿城是老百姓購物之所,這兩個不算旅游景區的地方卻被評為A級景區,這就相當的荒唐可笑。而且,《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管理辦法》規定,“正式開業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區,均可申請質量等級”,但一些尚未開業的旅游景區便成功創A,如此種種亂象下,嚴肅的國家旅游景區評級,儼然已經淪為一場兒戲,背離了旅游景區評級制度的初衷,充分暴露了景區評級職能部門把關不嚴,沒有當好守門員的角色。
民間墓地、商貿城變成A級景區,歸根結底是經濟利益在背后作祟。民間墓地、商貿城變成A級景區,直接增加了他們的知名度,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費者。另一方面,經營者除了正常對外營業賺錢之外,還能賺取一筆額外的景區門票收入。特別是民間墓地變成A級景區,意味著普通居民去墓地正常掃墓就得買門票。否則,沒法進去掃墓,就算每年繳納了墓地管理費也不行。
而景區評級部門在景區評級過程中放水,讓不符合旅游景區條件的民間墓地、商貿城和尚未建成的景區評上A級景區,不得不讓人懷疑是收受了好處,涉嫌腐敗。比如,在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長胡學凡腐敗案中,辦案機關查明他收受賄賂,為多家景區評選4A或5A級景區提供幫助,其中不乏績溪龍川風景區、歙縣牌坊群鮑家花園景區等全國知名景區。
對不符合評級的旅游景區,必須及時摘牌,并“終生 ”禁止參加評級或在一定年限內禁止參加評級;不符合景區標準的民間墓地、商貿城,要及時將其清除出景區名單。對在景區評級中存在放水、收受好處等失職瀆職、涉嫌腐敗的相關公職人員,必須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倒逼旅游景區評級依法而行。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景區 評級 墓地 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