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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眼女教師不只需要一張“資格證”
由于“右眼義眼無眼球” 導致體檢不合格,做了8年多幼兒園老師的王麗(化名)無法通過教師資格認證。王麗于是將浙江金華市教育局、義烏市教育局起訴到法院。金華市婺城區法院一審判決撤銷金華市教育局和義烏市教育局作出的決定。近日,金華市中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6月29日《北京青年報》)
單眼女教師王麗身殘志堅,已從事幼教工作多年,并希望取得教師資格認證,提高自己的工作地位和工資待遇。然而,當地教育部門以“體檢不合格、五官不端正、不適合從事教學工作”等為理由,作出對王麗不予認定教師資格決定,令人心寒。可以說,這是包含殘疾歧視、外貌歧視的一種就業歧視。其告贏當地教育局,也是殘疾人權益的一次勝利,具有樣本意義。
然而,單眼女教師告贏教育局,難解殘疾人就業困境。殘疾人就業難度大,固然與自身條件有關,與大的社會環境有關,但是,社會上對殘疾人的歧視,也是造成殘疾人就業困難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一些就業服務機構,沒有為殘疾人就業創造良好的無障礙環境,限制了殘疾人獲得就業服務的機會;許多用人單位以沒有無障礙設施為由,拒絕招聘和錄用殘疾人;特別是,一些用人單位無任何理由,直接拒絕招聘和錄用殘疾人。單眼女教師無法通過教師資格認證,便是一個例證。
歧視殘疾人就業現象,雖有一定的社會根源,但最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現有法律對殘疾人保護,還存有許多不夠完善的地方,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過于籠統。比如,《勞動法》僅保護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就業者,在招聘環節缺少可操作性的保護應聘者的規定,而且沒有明確勞動者不得因殘疾而受歧視。又如,《殘疾人保障法》沒有對歧視者的法律責任作出規定,沒有對歧視受害人的法律救濟做出規定。再如,《殘疾人就業條例》也只是原則性地重申了“禁止在就業中歧視殘疾人”的規定,沒有明確懲戒措施。
可見,包括單眼女教師在內的殘疾人,需要的不只是一張就業“資格證”,更需要消除對殘疾人的就業歧視。首先,要健全反殘疾歧視法律制度,在《就業促進法》中,對有關殘疾歧視的問題做出全面、科學、系統的規定。比如,明確受歧視者的法律救濟途徑,加大對受歧視者的法律救濟力度;明確歧視者的法律責任,增加歧視殘疾人單位的違法成本。同時,國家必須要采取切實措施,建立健全制度,幫助殘疾人就業。比如,政府應敦促企業為殘疾員工的工作和生活,創造人性化、安全和方便的服務空間;要落實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積極為殘疾員工排憂解難。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門和企業關心殘疾人,殘疾人也要竭盡全力自強不息,在這個溫暖的社會大家庭里積極面對人生,相互學習,努力工作,用智慧和力量釋放價值,回報社會。(張西流)
編輯:梁霄
關鍵詞:單眼 女教師 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