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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調整工傷待遇 工傷住院可領伙食補助
工傷住院可領伙食補助
國家調整工傷待遇,工亡親屬可領撫恤金;此次調整注重引導和促進工傷職工穩定就業
新京報訊 (記者吳為)8月18日人社部消息,近日,人社部下發文件調整我國工傷保險待遇。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次調整是隨著職工平均工資與生活費用發生變化的適時調整。人社部明確,職工住院治療工傷可領伙食補助費;工亡職工家屬可領撫恤金。
傷殘津貼每兩年必須調整一次
人社部印發《關于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和確定機制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作為調整和確定工傷保險待遇水平的政策依據?!兑庖姟分赋?,工傷保險待遇是工傷保險制度的重要內容。
此次調整強調,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和確定要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綜合考慮職工工資增長、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化、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能力、相關社會保障待遇調整情況等因素,兼顧不同地區待遇差別,按照基金省級統籌要求,適度、穩步提升,實現待遇平衡。原則上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目前,傷殘津貼等待遇多數地區一年一調,有的二年一調。結合各地情況,并考慮調整機制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意見》規定原則上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人社部這位負責人介紹。
對于調整工傷待遇是否會給工傷保險基金帶來影響,這位負責人解釋:“我們請研究機構對基金支出的影響進行評估后認為,調整方案設計較為科學,總體不會降低工傷職工的待遇,不會造成基金支出的大幅波動,不構成基金支出風險,具有良好的操作性和可持續性。”
工傷職工可享13項工傷保險待遇
我國職工可享受哪些工傷保險待遇?對此,人社部相關負責人結合此次調整明確解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項目共有13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3項待遇,工傷醫療、輔助器具配置、工傷康復和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期間交通食宿費4項待遇,根據《條例》和相關目錄、標準據實支付。
據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項待遇,《條例》授權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具體標準。此次調整提出了原則要求,即綜合考慮工傷職工傷殘程度、傷病類別、年齡等因素,并注重引導和促進工傷職工穩定就業。
這位負責人介紹,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3項長期待遇,《條例》規定了計發標準,同時授權地方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實踐中由于尚未建立科學規范的調整機制,各地做法不一,規范性、穩定性較差。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條例》規定具體標準由地方確定,實踐中同樣存在差距過大的問題。
“因此,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及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是《意見》規范調整的重點?!边@位負責人說。
伙食補助費可達人均消費支出40%
此次調整,具體對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及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作出了怎樣的調整?
該負責人表示,《條例》規定,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統籌地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的變化情況是待遇調整的重要參考因素,如何確定其不同的權重,我們考慮應主要依據待遇項目的功能定位。
傷殘津貼是對因工致殘而退出工作崗位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工資收入損失的合理補償,其調整應以上年度省(區、市)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月人均傷殘津貼為基數,調整變量側重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因素。
供養親屬撫恤金是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基本生活的合理保障,其調整應以上年度省(區、市)月人均供養親屬撫恤金為基數,調整變量側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因素。同時,還要考慮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能力以及其他相關社會保障待遇調整的影響,綜合確定調整額度。
生活護理費根據不同等級分別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發放。其調整也相對簡單,按照上年度省(區、市)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比例同步調整,職工平均工資下降時不調整。
為解決各地住院伙食補助費差異較大問題,將其控制在合理區間,參考居民恩格爾系數(2016年全國為30.1%),《意見》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原則上不超過上年度省(區、市)城鎮居民日人均消費支出額的40%。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調整工傷待遇 工傷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