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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內部攻破食藥違法問題堡壘
近日,國家食藥監總局會同財政部印發新修訂的《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辦法》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內部人員舉報,規定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內部人員舉報的,可在獎勵標準上追加獎勵金額。同時,明確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嚴禁泄露舉報人的相關信息。
眾所周知,堡壘最容易從內部攻破。鼓勵內部人員舉報食藥違法行為,實質上是在食藥安全領域建立“吹哨人”制度。食藥行業違法行為大都存在一定的專業性和隱秘性,普通人難以發現,有限的監管執法力量也遠不足以應對其中存在的海量問題。食藥質量好不好,內部員工最知道。食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內部員工,具備專業知識,熟悉行業情況,并且消息靈通,最有可能在第一時間、第一地點察覺問題,吹響“哨聲”,制止問題。
食藥安全既是生產出來的,也是治理出來的。“吹哨人”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構建起食藥安全社會共治格局,有效填補政府監管不到位的空間,大幅降低監管成本,對整個行業形成強力震懾。問題在于,如何讓內部“深喉”勇敢發聲?
事實上,在涉及公共利益、大是大非、人命關天的食藥安全問題上,不少內部員工出于良心不安或社會責任感的驅使,不愿與企業同流合污,不想對企業盡一種無條件、無原則、無限度服從的“愚忠”義務,而選擇自揭“家丑”,從違法生產線上的一員,變成食藥安全的捍衛者,完成自我救贖。只不過,以往由于激勵機制與保障制度不健全,有些內部舉報者遭到報復,被當成“內鬼”掃地出門,在整個行業難以立足,承受各種各樣的非議。在沉重的代價面前,很多潛在的“吹哨人”選擇了退縮、沉默。
舉報“東家”有重獎,在道德良知之外,再加上物質利益的激勵,“吹哨人”舉報違法行為的動力將會增強。新修訂的《辦法》專門設立內部人員舉報獎勵機制,細化獎勵條件與程序,明確提出可在獎勵標準上追加獎勵金額,可讓“吹哨人”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使之不再“吃力不討好”。
當然,重賞之下未必一定有勇夫。善待“吹哨人”,不僅要有物質重賞,更要有制度保護。試想一下,內部舉報人的個人信息被泄露,合法權益甚至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誰還敢放心“吹哨”?新修訂的《辦法》明確規定嚴禁泄露舉報人的相關信息,并提出了匿名舉報獎勵的領取方式和程序,一定程度上為“吹哨人”撐起了一把“保護傘”。只是相關規定太過原則化,多少顯得有點蒼白無力。
要快速打破食藥違法問題堡壘,光靠內部員工舉報肯定不行。監管執法部門接到舉報后是否能無縫對接、快速響應,也是極為重要的影響因素。面對食藥違法問題這個全社會的共同“敵人”,只有把“戰線”拉長,讓更多的“吹哨人”投身其中,并真正做到“里應外合”,才能把它打趴下。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食藥 內部 舉報 違法 吹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