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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開展醫療機構許可“綜合審批”
近日,四川省衛生計生委出臺《關于開展醫療機構許可證“綜合審批、多證合一”制度改革的意見》,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提高審批效率。
《意見》要求,開展醫療機構許可“綜合審批”。在申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時,同時申請放射診療許可、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職業病健康檢查和診斷機構許可、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購用許可、醫療機構制備放射性正電子藥品許可、設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審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承諾時限內辦結“綜合審批”事項。制定醫療機構“綜合審批”受理審查細則,依托全省行政審批業務軟件系統,于5個工作日內向具備審批權限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遞交紙質版或電子版申請材料,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在承諾時限內辦結,明確受理環節的審查標準和責任,實現“一窗進出”的審批辦理流程。
《意見》要求,實施醫療機構和醫師證照“多證合一”,統一醫療機構相關證照校驗或延續期分別為3年或6年時間。整合醫療機構相關證照,以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為主線,將原來的“十證合一”。整合醫師相關證照,由原來的“五證合一”。實施醫療機構相關證照“多證合一”后,只保留《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實現“一證一號,一證通用”。實施醫師相關證照“多證合一”后,醫師專項資格均向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作為醫師專項資格“并聯審批”受理機關。(特約記者 范川 通訊員 喻文蘇)
編輯:趙彥
關鍵詞:醫療機構許可 綜合審批 四川 多證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