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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部門推進建立農村留守老年人信息臺賬和定期探訪制度
新華網北京2月24日電(韓家慧)記者從民政部第一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全國老齡辦等9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的意見》,對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
農村留守老年人一般是指因子女長期離開農村戶籍地務工或經商,身邊沒有贍養人或者是贍養人沒有贍養能力的老年人。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副司長黃勝偉介紹,根據2016年民政部的初步摸底排查結果,全國有1600萬左右的農村留守老年人。這些留守老年人由于子女長期不在身邊,不少還承擔著繁重的農務勞動或者撫育孫輩的義務,在不同程度存在著生活缺乏照料、安全缺乏保護、精神缺乏慰藉、失能缺乏護理等問題。
對于以上問題,意見提出針對性的安排和措施。對于留守老年人生活、安全風險問題,意見提出建立農村留守老年人信息臺賬和定期探訪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留守老年人的風險評估制度,發揮各方面的作用和力量,盡最大可能防止和化解農村留守老年人生活安全風險。
對于留守老年人的精神慰籍問題,意見強調家庭成員尤其是子女應經常看望問候留守老年人,同時也要發揮村委會、為老組織、志愿者等相關方面的綜合力量,不斷豐富留守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探索開展專業社會工作服務,使農村留守老年人心理得到疏導、孤獨得到排解、精神得到慰藉,生活更加充實,心情更加愉悅。
對于農村留守老年人失能、部分失能照護問題,意見強調加強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大農村養老機構和設施建設的力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來推進農村地區的醫養結合實踐,為農村留守老年人在內的廣大農村老年人基本照護服務擴大供給。
農村老年協會是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全國老齡辦宣傳部部長刁海峰介紹,到“十二五”末,全國有老年協會55.4萬個,其中農村老年協會近47萬個。農村老年協會在參與農村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組織開展老年互助服務、促進留守老年人參與社區事務、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普法活動和農村老年文化活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下一步,結合意見的落實,將繼續培育扶持農村老年協會。開展基層老年協會規范化建設,提升老年協會服務能力,推動老年協會向專業化方向發展,把農村老年協會打造成農村老年人互助關愛網絡。
編輯:秦云
關鍵詞:農村留守老年人 信息臺賬 定期探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