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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和平區65家企業不符合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條件
這些天,天津市和平區各街道社區工會和勞動保障工作者正緊鑼密鼓深入區管企業走訪調查。此次調查主要針對一份不尋常的企業名單。3月16日,在和平區人社局與區總工會聯合召開的2018年度和諧勞動關系指數績效考核工作部署會上,通報了65家不符合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條件的企業。在經過調查核實、公示等程序后,若這些企業不達標情況屬實,將被取消和諧企業稱號。
這份名單,在該區各街道社區和企業中引起廣泛關注。和平區總工會民主管理部部長李文閣說:“最近經常有基層打來電話反映,前幾年費心費力創建的和諧企業如果被取消,實在太可惜了。”
據介紹,和平區人社局和區總工會前不久對該區已創建的346家勞動關系和諧企業進行核查,發現有65家企業存在社保斷繳和就業人數不足25人的情況,已不符合和諧企業單獨創建條件。經區人社局和區總工會商議,決定對這些企業按程序取消命名。
區總工會常務副主席李鋼表示:“往年都有和諧企業創建任務,在今年的工作安排中,區總沒有下達增加數量的指標,而是更加注重和諧企業創建的高質量、高標準。”
和平區位于天津市核心區域,主要依托樓宇經濟發展,小微企業多,全區5400多家建會企業中,職工25人以上的企業僅占6.38%,企業規模小,管理不規范,人員流動性大,創建和諧企業難度較大。“和諧企業創建都飽含街道社區工會、人社干部的辛勤付出,同時更是企業看重的一項重要榮譽,此次65家企業將被取消和諧企業稱號,是為了進一步促進全區企業和諧勞動關系建設。”李鋼說。
和平區人社局勞動關系科科長田晨生表示,入戶走訪調查既是對和諧企業條件的核實過程,也將普遍了解企業的經營情況和面臨的困難,更好地為企業服務,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將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在認真核實的基礎上,經過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研究和公示后取消命名。”
今年,和平區總工會和區人社局還將按照《天津市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園區)創建活動實施辦法》規定的區級和諧企業條件,對全區和諧企業保障職工基本權益、執行勞動合同制度、開展集體協商、完善企業民主管理、是否發生勞動爭議案件以及工會經費撥繳等情況進行全面核查,若有企業未達標,同樣將按程序取消其和諧企業稱號。(記者 張璽)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企業 和諧 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