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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創新破解公共治理難題
近日,北京市首套“行人闖紅燈抓拍系統”在通州區上崗,路口大屏幕“直播”闖紅燈的行人,引發熱議。
在社會治理中,不少地方都有類似做法,用以警示行人闖紅燈、車窗丟物等“輕違規”現象。以“微處罰”應對“輕違規”,能否根治頑疾?本期微議錄,我們選編三篇讀者來稿,為破解公共治理難題建言獻策。
——編 者
確保目標導向
行人闖紅燈被抓拍并進行現場直播、違規了必須“曬”在朋友圈集贊……這些比較直接、兼具創意的微處罰措施,讓隱蔽的陋習暴露在眾人面前,使不少人感覺“不好意思”。在一定程度上,這可以起到不錯的警示效果,但要根治頑疾還需確保目標導向。
形式各樣的輕違規現象,實則折射出認識不足的“重災區”。隨心所欲的行為習慣、蒙混過關的“不拘小節”、邊界不清的越規逾矩,都容易擾亂社會秩序。輕違規的人多了,就變成了公共治理難題,很多違紀行為還具有反復性、隱蔽性、多樣性等特征。這就意味著,構筑現代公共治理體系,不僅需要以富有智慧性、前瞻性和創新性的治理理念化解問題,也要有貫穿始終的有的放矢,避免處理手段上的嘩眾取寵。
由此可見,曝光只是手段,培養公共生活的規則意識和規范習慣才是最終目的。方式方法求新,實施效果更要求實。不止于戳中一時一刻的痛點,不止于“不好意思”的短時效果,從直面陋習再到痛定思痛、涵養規則意識,才能讓微處罰入腦又入心。
——@呂書嬌
重在把握分寸
面對闖紅燈、亂插隊、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等輕違規現象,法律規定有時“捉襟見肘”,道德約束也會“有心無力”,由此造成違規成本低、發生頻率高、治理難度大的痼疾。從約束行為、規范秩序的角度來說,微處罰不失為一種有效辦法。
但是,輕違規的微處罰,操作起來也要行之有度。其實,微處罰的“微”字,強調的就是重在把握分寸、掌握火候。輕了,難以有效矯正;重了,難免引起逆反。無論是運用技術的手段,還是發揮制度的力量,都是通過精微的設計、細微的動作、入微的力道,讓執法處罰兼具了剛性與柔性,讓人知錯能改,催人向上向善,既達到糾治的目的,又起到警示的作用。
給輕違規以微處罰,并非輕微之舉,隨意不得、馬虎不得。只有在適應范圍、執行尺度和操作程序等方面,做到持之有據、精準施策,才能實現動機與目的統一,讓微懲罰取得大效果,使輕違規得到有效治理。
——@匡吉
像繡花一樣精細
輕違規治理的難點之一是違規成本低、數量多,比如面對一群人闖紅燈過馬路,執法者難以管理,給人“法不責眾”的錯覺;難點之二是違規情節輕微,不適用“重典”,批評教育式處罰效果不佳,難成威懾。
各類微處罰聚焦這兩大難點,用技術手段確保執法必嚴、違規必究,用創新手段施以懲戒、對癥下藥,讓人紅臉出汗又不失人性化,是一種新穎有效的社會治理方式。在肯定此類探索的同時,還需仔細考量其經濟成本、行政成本,綜合運用宣傳教育、志愿執勤、現身說法等手段疏堵結合,培育遵紀守法的行為自覺,共同促進管理成果長效化,避免微處罰成為曇花一現的“噱頭”。
城市管理要像繡花一樣精細。理順城市的毛細血管,就不能忽視輕違規的現象,防微杜漸,未雨綢繆,有利于文明習慣養成、文明素養提升、文明氛圍構建。治理手段要在實踐中持之以恒、耐心打磨,不斷凝聚治理智慧,創新治理舉措,才能根治頑疾,共創城市文明。
——@王冠楠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治理 違規 處罰 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