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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文化保護理念 彰顯西部歷史文化名城價值
西部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喜憂參半。在甘肅調研時,看到對文物保護工作各層面已具有保護和利用的共識,但西部歷史文化名城中的歷史街區留存和保護現狀堪憂。甘肅敦煌歷史街區遺跡化、孤立化、空殼化和標本化現象嚴重。
馬東平 人民政協報記者 齊波 攝
2005年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中,提出“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布局、環境、歷史風貌等遭到嚴重破壞的,應當依法取消其稱號……”按此規定,敦煌已到瀕臨取消歷史文化名城的地步。2008年國務院通過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明確入選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具備兩個歷史文化街區是必選條件。《保護條例》的目的是讓體現不同地域和民族特色和彰顯不同歷史文化內涵的城市進入歷史文化名城行列中,但隨著社會發展變遷,西部歷史文化名城中像敦煌歷史文化街區的這種現象尤為明顯。建議在西部歷史文化名城評定中把歷史文化街區的必須選項調整為參考選項,有關部門對西部歷史文化名城的申報標準,應當體現大文化線路和中華各民族交流交融示范區的歷史文化標準。
最初對歷史文化名城審定聚焦的是微觀的城市、街區,隨著現代文化保護理念的更新,文化線路保護逐步被世界所重視。當前國家“一帶一路”建設推進下,西部許多歷史文化名城特色文化內涵更多體現在絲綢之路、唐蕃古道、茶馬古道的文化線路網絡節點意義和價值上,西部歷史文化名城也往往處在中華各民族交流交融的節點處。建構中華民族共同體示范地也是西部歷史文化名城的特色文化內涵,也可考慮作為西部歷史文化名城申報標準的增項。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歷史文化 文化名城 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