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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護理假”緣何難落地
隨著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母逐步進入老年人行列,獨生子女如何照顧父母的問題日益凸顯,并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
所謂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是指獨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給予的假。記者梳理發現,對于護理假的具體規定,各地有所不同。例如,黑龍江規定,獨生子女的護理假每年累計20日,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10日;廣西則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的,其子女有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的帶薪護理假。各地出臺的政策中,大都強調獨生子女在享受護理假期間,不得扣減職工工資、津貼與獎金等福利。
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41億人,占總人口的17.3%。同時,隨著獨生子女一代結婚生子,“四二一”式已成為常見的家庭結構之一,這意味著一對獨生子女夫婦在婚后要面臨贍養4位老人甚至更多家庭成員的情況。與此同時,老年人的需求也呈現多元化、個性化趨勢,涵蓋從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到醫療保障、文化娛樂等多個方面。業內人士指出,在現行養老服務體系中,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更應該在政策上給予支持。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對于獨生子女可享受“護理假”這一政策,不少受訪者認為這樣的假期“很有必要”。但由于勞資雙方仍存在不對等情況,職工面對企業難有話語權,他們擔心這類假期會跟探親假一樣淪為“紙上假期”。如果所在單位不實行護理假制度,也只能選擇忍氣吞聲。
來自廣東一家民營企業的員工劉晶就認為,現在帶薪年休假尚且沒有保證,更不敢奢求能夠休上獨生子女護理假了,至少她周圍的同事很少有人以獨生子女護理假名義請假。“就算是要求企業強制執行,請假是否需要提供獨生子女證明等細節問題也說不清楚。能不能休上假,還是要看老板的臉色。”
針對這些問題,有些地方在制度層面作了預先防范,規定有關機構或組織不支付獨生子女護理假期間享有工資福利待遇的,由人社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給付,情形嚴重的納入拖欠工資“黑名單”,將受到重點監管,在招投標、市場準入、融資授信等方面都會受到約束。但也有企業負責人坦言,從經營的角度來說,用人單位自身也有苦衷,給員工護理假,意味著企業人工成本增加。如果人人都休護理假,勢必對經營造成不小壓力。
專家指出,要讓獨生子女護理假更為可行,需要建立合理的社會成本分擔機制,通過立法來保障獨生子女護理假的相關權益。同時,要頒布相應細則和具體監督機制,以支撐這項政策的具體落實。國家應出臺統一的政策和標準,讓各界共同為獨生子女護理假兜底。
編輯:趙彥
關鍵詞:獨生子女護理假 難落地 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