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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成第7個限制企業購房城市!下一個會是誰?
央視網消息:8月13日,據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官方微信號“宜居南京”消息,從即日起在南京全市范圍內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機構銷售商品住房。
南京全市范圍限制企業購買商品住房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指出,近期,在南京市部分樓盤上市銷售過程中,出現了企業參與購房增多的情況,引起社會關注,南京市房地產市場綜合執法辦公室對該情況進行了監測分析研究。
經了解,2018年企業購買商品住房占比在0.5%以下,總體比例穩定可控,但近期出現了企業在南京市局部區域部分樓盤購房登記增多情況,個別樓盤購房登記企業數量達到近100組。為此,南京市房地產市場綜合執法辦公室經認真研究,并報請南京市政府同意,下發了《關于調整我市企事業單位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機構銷售商品住房。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
一是執行時間自市房地產市場綜合執法辦公室發文之日起,即在2018年8月13日19:00后開始執行,對采取搖號方式銷售的樓盤,以房產部門購房資格核驗時間為準,對非搖號方式銷售的樓盤,以認購協議簽訂時間為準;
二是執行范圍為全市范圍;
三是限制購房對象為所有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機構,涵蓋本市和外地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機構;
四是限制購買的房屋為商品住房。
七城市密集出臺企業限購商品房政策
據不完全統計,這是近期第七個對企業購房執行限購政策的城市。在此之前已有西安、長沙、杭州、上海、深圳和江陰出臺暫停向企事業單位銷售住房政策。
6月24日,西安提高限購門檻,要求在全市住房限購區域范圍內,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機構銷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6月25日,長沙市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暫停企業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已購買的商品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5年后方可轉讓;
6月26日,杭州住保房管局官方發文《關于九龍倉瓏璽項目公證搖號的情況》,文中要求:杭州限購區域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機構銷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7月2日,上海出臺規范企業購房的暫行規定。規定要求企業在上海市購買商品住房必須同時滿足設立年限已滿5年、在上海市累計繳納稅款金額已達100萬元人民幣、職工人數10名及以上且按照規定在該企業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滿5年等條件(已繳納稅款金額滿500萬元以上的企業除外)。同時,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提高至“滿5年”;
7月31日,深圳政府在線網站發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規劃國土委等單位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暫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購買深圳商品住房;
8月3日,江陰市住建局出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的通知》,文件提出:禁止企事業單位以單位名義或利用職工團購等方式炒賣商品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發現此類情況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隱瞞不報或為其提供便利的,暫停該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權限。
更多城市或跟進企業限購商品房政策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利用企業購買住宅的,除了少數公寓投資企業外,大部分都是短炒客。暫停企事業單位購買住房,這一政策有可能繼續向多個城市蔓延。對于供需結構緊張的城市來說,該政策對于緩解市場供需緊張有明顯的影響。預計這一政策有望在多個城市復制。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企業 住房 商品 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