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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珠海市政協出臺相關制度實現黨的工作對政協委員全覆蓋
廣東珠海市政協出臺相關制度實現黨的工作對政協委員全覆蓋
架起黨員委員和黨外委員聯系溝通的橋梁
人民政協報記者 林儀 通訊員 呂茹
10月31日,廣東省珠海市政協黨組會議審議通過《政協珠海市委員會關于建立黨的工作對政協委員全覆蓋的制度(試行)》(以下簡稱《制度》),實現黨的組織對黨員委員的全覆蓋、黨的工作對政協委員的全覆蓋。
資料圖
《制度》提出,原則上由本界別的黨員委員聯系黨外委員。沒有黨員委員的界別,實行黨員委員跨界別聯系黨外委員。每位黨組成員分別聯系各民主黨派市委、市工商聯班子成員中的黨外委員,分別聯系1-2個界別中的2位黨員委員。
《制度》規定,市政協黨組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黨組成員聯系相關界別黨員委員、黨員委員聯系黨外委員工作。黨組成員每年至少走訪一次所聯系委員及所在單位,與委員及單位負責人談心談話,對委員反映的重大問題和有價值的意見建議,視情向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帶頭弘揚黨的統戰工作優良傳統,堅持相互尊重、平等待人,以民主的作風、良好的形象,廣交深交黨外朋友。
《制度》對黨員委員提出要求,要牢記黨員身份,加強黨性修養,增強“四個意識”,提高履職能力,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通過電話、微信、走訪、座談、邀請調研等多種方式,經常主動加強與黨外委員的聯系,帶動黨外委員積極參加政協全體會議、專題座談會等各種會議和調研、視察、考察等各種活動,積極撰寫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出意見建議,認真履行職責,主動參政議政。每年年底向所在專委會提交一份聯系黨外委員情況的書面報告,作為委員履職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委員 制度 黨員 聯系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