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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款App中47款隱私條款不達標 誰來保護我們的隱私?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11月29日電 (記者 邱宇)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各類手機App日漸普及。給使用者帶來便利的同時,手機App背后的使用權限和隱私問題也暴露出來,由之而來的互聯網安全事件引發人們的關注和擔憂。
47款手機App隱私條款不達標
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期對100款手機App進行測評后發現,47款App隱私條款內容不達標,其中34款App沒有隱私條款。
測評結果顯示,與中小企業App相比,消費者常用的App在個人信息保護和隱私政策設計方面做得較好,但也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問題。
典型問題有“收集敏感信息時未明確告知用戶信息的用途、對外提供個人信息時不單獨告知并征得用戶同意、隱私政策存在默認同意或未提示閱讀等問題、存在‘自行承擔風險’等不合理免責條款”等。
據中消協報告,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支付寶、ofo小黃車、美圖秀秀、愛搶購、新浪新聞、e代駕、悟空理財、去哪兒網、拼多多App等均存在一些問題。
比如,中國工商銀行App沒有單獨的隱私政策,鏈接中僅提供隱私保密聲明;支付寶App未在收集的信息種類中注明個人敏感信息,且未對核心和附加功能進行區分,導致用戶易認為所收集的信息均為必需項。
ofo小黃車向關聯公司及第三方分享相關信息時,未單獨征得用戶同意。用戶可以更正基本信息,但未向用戶明確說明撤回同意、刪除更正個人信息的方式,聯系客服的方式不夠便利,且未說明響應時間。
拼多多App“使用任一服務即表示同意本政策的所有內容,以及首次使用即使未簽署協議也視為同意”的條款存在不合理性。
或引發互聯網安全事件
手機App使用權限被濫用、隱私條款內容不達標有可能造成用戶隱私泄露,進而引發個人信息非法買賣、電信網絡詐騙等互聯網安全事件。
據媒體此前報道,有記者花700元就買到同事行蹤,包括乘機、開房、上網吧等11項記錄。個人信息買賣已形成地下產業鏈,從采集到售賣和利用,各個環節都可能存在危害公民信息安全的情況。
個人信息非法買賣易滋生詐騙等犯罪行為。“被調查者最擔心的是身份證號和銀行賬號被采集,最擔心出現的問題是個人信息被販賣或交換給第三方以及被利用從事詐騙等。”北京市消協此前發布的報告稱。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案屢見報端。統計數字顯示,2017年,全國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13.1萬起,查處違法犯罪人員5.3萬名,同比分別上升57.8%、53.09%,收繳贓款、贓物價值人民幣13.6億元。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盡管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但電信網絡犯罪形勢依然嚴峻,電信網絡詐騙作案手法和形式不斷更新變化。
如何保護我們的隱私?
關于手機App的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問題,相關部門早有規定。
2017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實施以來,人大、工信、網信、網安以及消協系統在全國各地掀起了一系列個人信息專項檢查、整治行動,處罰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也加強了社會公眾對個人信息保護的重視程度。
2017年7月,《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實施,在APP的權限限制方面,要求生產企業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所提供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不得調用與所提供服務無關的終端功能。
2018年5月實施的推薦性國家標準《信息安全技術 個人信息安全規范》規定,對個人信息的收集應有明確的目的,不得超出產品功能相關目的外收集額外的個人信息。
“《信息安全技術 個人信息安全規范》明確了個人信息收集、保存、使用、共享的合規要求,為網絡運營者制定隱私政策及完善內控提供了指引。”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副秘書長、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信息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劉賢剛說。
他說,我們也呼吁一些互聯網企業,在收集和處理個人信息的過程中,繼續按照該標準的要求,不斷改善和提升產品和服務,最大程度地保護個人信息。
中消協建議,一是加強隱私保護立法,提高立法立規的前瞻性,做好政策措施的落地工作;二是督促App開發管理者根據App的核心功能和擴展功能明示個人信息收集范圍、明示隱私條款,不采用默認勾選方式、不使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三是各應用商店要認真履行平臺審核責任;四是強化部門間的溝通合作,完善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問題的投訴舉報制度,嚴肅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典型問題。
普通手機用戶該如何防范隱私泄露?中新網梳理了一些資料供參考。
一是盡量選擇知名APP商店下載應用軟件;二是下載后對APP做權限管理,一般情況下,關閉APP“資費相關”和“隱私相關”的大部分權限并不影響APP正常使用(某些APP需“定位”功能的除外);三是即便是無意將APP某個權限關閉,也不要擔心,比如提示無法進行視頻聊天等,使用時打開相關權限即可。
編輯:曾珂
關鍵詞:100款App中47款隱私條款不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