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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不出戶日賺千元?這是犯罪分子詐騙的誘餌!
央視網消息:網上“刷單”,一般是由買家提供購買費用,以以假亂真的方式,幫指定的網站賣家購買商品,提高銷量和信用度,并填寫虛假好評的行為。
“加入刷單群,足不出戶,日賺千元”。可能有不少人都收到過這樣的短信。真有這樣的好事嗎?這其實是犯罪分子詐騙的誘餌,一旦有人上鉤,他們就會想方設法騙走你的錢。
長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警員高如月
長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警員高如月:2018年5月17日,長春市民劉某某在家中接到一條短信,短信內容基本上就是,你的淘寶信譽良好,然后我們公司誠摯邀請你加入刷單群,每天工資是150到300左右,然后月入過萬,一單一結,可以在家做,比較靈活。
劉女士收到這條短信后,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加了對方的QQ。對方告訴劉女士,只需在電腦前操作,足不出戶就可以日賺千元,上不封頂,這讓劉女士滿懷期待。
當事人劉女士:剛開始的時候,他就給我發個鏈接,讓我點進去鏈接,然后是刷了一百塊錢,完了第一次,第一筆是一百元,返了4%。刷完了之后他就給我返回了,返回104元。
刷完第一筆后,對方告訴劉女士,要想多賺錢,就得完成大額的刷單任務。
當事人劉女士:就是一個500塊錢,一次就是刷五個,一筆就是2500元,然后五單就是12500元,需要刷12500元。
對方承諾,刷完12500元的商品,返還傭金750元。于是劉女士按照對方的要求,通過網絡平臺購買了12500元的商品。
當事人 劉女士:就每一次完成一個,他就讓我給他截過去一個圖,就感覺挺真實的那種,然后緊接著就是一個12500元刷完了。
刷完12500元后,劉女士的賬戶果真收到了對方承諾的750元。隨后,劉女士越陷越深。
收到所謂的750元傭金后,劉女士完全相信了對方,在對方的要求下,又刷了12500元。但是,刷完后,對方換了說法。
短短兩小時,她已經刷掉了25000元,但是對方只返還了750元的傭金。對方告訴劉女士,如果不繼續刷,不但拿不到第二次的750元傭金,25000元的本錢都拿不回來。
從上午一直溝通到下午,對方編造各種理由搪塞,并要求劉女士繼續刷單。劉女士這才恍然大悟,意識到自己被騙了。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報了案。當事人報警后,詐騙者依然在和劉女士聯系,試圖繼續對劉女士進行詐騙。
團伙藏匿境外 警方搗毀7個窩點
今年的六七月份,吉林省內刷單詐騙案件呈高發態勢,每天報案達兩到三起。警方隨即成立專案組,經過長達2個多月的縝密偵查,一個跨境詐騙網絡逐步浮出了水面。
警方調查發現,此類案件發案集中、手法相似,且涉案金額較大。經吉林警方初步統計,報案200多起,被騙金額約500多萬元。鑒于案情重大,吉林省公安廳、長春市公安局成立了聯合專案組,并匯報給了公安部。
經公安部門聯合偵查發現,這些詐騙團伙主要藏匿在菲律賓。專案組迅速趕赴菲律賓,與前期已在菲律賓工作的公安部、北京、深圳工作組匯合,開展境外抓捕工作。
今年9月14日、9月26日,工作組聯合菲律賓警方 對位于馬尼拉的電信網絡詐騙窩點 開展統一收網行動,先后搗毀詐騙窩點7個,抓獲犯罪嫌疑人47名。菲律賓有關部門已先期將其中36名犯罪嫌疑人移交我方,其余的11名犯罪嫌疑人正在履行相關移交手續。經初步核查,本次跨國聯合打擊的詐騙團伙,涉及全國各地詐騙案700余起,涉案金額1800余萬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網絡刷單不合法 莫貪小便宜吃大虧
警方介紹,“刷單、刷信譽”等行為本身就已被明令禁止,并非正當兼職,“網絡刷單”行為具有多重違規性,違背了社會誠信、破壞了市場的公平競爭,大家不應參與。
2018年1月1日,我國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第20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而詐騙分子恰恰就是以網店“刷信譽、刷成交量”等誘騙群眾,實施詐騙。
警方介紹,詐騙者用于詐騙的QQ號、支付寶賬號、銀行卡賬號、手機號等都是通過互聯網一些平臺的黑色產業鏈購買而來的,受騙者的錢轉入指定卡號或者第三方支付之后,通常會被層層分解轉移,然后提取。這給追蹤源頭,打擊犯罪帶來難度。
警方介紹,近年來,像“網絡刷單”這樣的電信詐騙,案發趨勢明顯,受害者以女性為主,比例高達63%,且受害者中以年輕人居多,18-25歲的受害者占到了近6成。警方也提醒民眾:切莫貪小便宜吃大虧。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詐騙 女士 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