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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出行面臨的問題和建議
這幾年共享出行在老百姓中的普及面在持續擴大,共享出行已成為老百姓重要出行方式。但實地調研中,政策法規不完善、新業態監管難、城市治理面臨挑戰等問題凸顯。對此,建議:
一、 完善頂層設計,結合新業態特點健全政策法規。調研中發現網約車領域的法律規范尚不完善,導致政府監管執法缺乏有效依據;共享單車雖與有樁公共自行車都具有公共服務屬性,但并未享受相應政策扶持和補貼。建議從兩方面改善:一是建議加強國家層面網約車領域的立法工作。通過法規界定網約車從業資質和準入門檻,明確參與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細化違規處罰條款,加大懲戒力度,為地方實施平臺企業、駕駛員監管執法提供依據。二是將共享單車明確納入城市公共交通體系統籌發展,可嘗試政府向共享單車企業采購服務的形式促進其健康發展。
二、 完善治理機制,創新互聯網監管模式規范行業發展。調研中發現多頭管理、執法一刀切、基層執法部門及“代履行”企業粗暴執法等問題突出。建議從兩方面治理:一是明確政府相關機構職責分工,探索精細化執法模式,明確城管、交警、交通等部門線下執法(扣車、罰款)的流程、標準和處罰依據,并可采取類似“通知-企業處理-逾期處罰-合理申辯”的執法閉環。同時發揮龍頭企業、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作用,制定實施行業規范與自律公約。二是推進“互聯網+監管”強化網約車安全治理。打通網約車平臺與公安、交警、車管等部門的數據共享渠道。
三、 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落實共享單車總量調控。調研中發現由于城市慢行交通基礎設施供給不足、企業單車投放過量、用戶不文明停放等,導致共享單車擠占大量公共空間。建議:一是加快推進自行車道、停放設施等慢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以新技術為支撐,推進智能停放設施建設。二是落實對共享單車總量控制,制定與車輛投放指標掛鉤的服務質量考核機制,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編輯:楊嵐
關鍵詞:共享 建議 出行 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