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生態文明教研部副主任、教授丁元竹:
共享經濟最主要的社會意義是對“高增長、高消費”、尤其是一次性消費和“用一次就扔”的消費觀念和消費行為的革命。這種基于互聯網技術的新型經濟業態,帶來了人與人關系模式的改變,必將改變社會保障的體制機制,也預示著市場的監管方式將得到改變,基于雇傭方式的社會保障體系將進行相應創新。隨著參與共享經濟的自由職業者不斷增加,政府須制定統一的勞動條準,建立相應的補償保險、健康福利、休假、探親假、補償金制度以及保護殘疾人權益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