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5月26日電(記者 林儀 揭春雁)自2015年訴訟立案登記制在全國法院全面實施以來,各類行政訴訟數量呈現大幅度增長的趨勢。積極行使行政訴訟權利對于保障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推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提升全社會法治水平起到了積極作用。
與此同時,濫用行政訴訟權利的現象也日益突出,表現為針對不可訴案件多次提起訴訟、針對無訴訟利益案件的惡意訴訟、對已決案件多次提起訴訟等。在證券期貨市場行政處罰類案件中,也出現了一定的程度的濫訴現象。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陳小澎指出,如以相同理由提起一審、二審、再審乃至抗訴申請等,窮盡一切司法救濟程序,企圖拖延因該違法行為導致的刑事、民事責任的情形,極大地消耗行政資源,擠占司法資源,損害法律權威。
為此,他建議研究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進一步規范行政訴權行使。一是將濫用訴權行為納入法律規制;二是適當調整行政訴訟收費制度,使收費符合當前社會經濟水平和當下法治進程,以適當的訴訟成本促使當事人回歸經濟理性,發揮其抑制濫訴的功能;三是綜合發揮證券期貨執法和解等制度的作用。
編輯:位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