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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拋菜刀獲刑一年十個月,冤嗎?
2019年11月15日,周某燕醉酒后與男友爭吵,一怒之下將菜刀從10樓扔下,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2020年7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高空拋物案,周某燕因高空拋物犯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該案是四川審理的高空拋物入刑后的首案,引發媒體廣泛關注。 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為何被判入刑,而且是被判一年十個月?部分法學界全國政協委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不要看該案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后果,而要重視被告人行為潛在的嚴重危害性。 高空拋物入刑目的在于警示 周某燕“高空拋菜刀”事件發生的前一天,最高法發布的《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明確規定: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彭靜(資料圖)
“周某燕‘高空拋菜刀’被判刑已非個案,在其他地區已經存在?!比珖f委員、重慶靜昇律師事務所主任彭靜表示,今年5月14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涉高空拋物墜物十大典型案例,有一個案例中,被告人楊某為了發泄情緒,故意將啤酒瓶、菜刀等危險物品從高空拋下,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這兩個案例雖然均未造成人員傷亡,沒有造成損失后果就不用承擔民事責任,但相應的刑事責任不能免除,因為這兩起案件都有一個相同點,就是他們都有故意行為。“菜刀和啤酒瓶的危險程度非常高,雖然僥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是極有可能產生人員傷亡的后果,足以按刑法規定的采用危險方法侵害公共安全罪來追究其刑事責任。”彭靜說。
△周世虹(資料圖)
全國政協委員、安徽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周世虹表示,高空拋物的出現有其社會背景,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利益和價值觀的多元化使少部分人產生了自私、任性、偏執、做事不考慮后果等極端性格和心理,突出表現在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的淡薄?!皩⒏呖諕佄锶胄蹋饕峭ㄟ^刑事手段來懲罰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起到遏制和警示作用,同時提高人們的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nbsp;
明晰責任認定,高空拋物不再“責任連坐”
過去,高空拋物常因找不到責任人而采取“責任連坐”辦法處理。彭靜講述了一個案例:一位行人在自家小區樓下被樓上拋下的煙灰缸砸成重傷,送醫搶救后成了植物人,因無法找到具體侵權人,其妻子將整棟樓22戶業主全部告上法庭。法院最后按照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在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時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這種做法雖然使受害人得到了補償,但一直以來存在較大的爭議。今年5月28日,經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進一步規定了高空拋物的法律責任,新增了“建筑物使用人在賠償后可追償”的條款,即建筑物使用人在承擔了責任之后,可以向侵權責任人進行追償,使得受害人有一個權利救濟途徑。
“民法典對高空拋物的規定做了較大修改,在規定侵權責任的法定義務方面有了非常明確的規定,讓高空拋物實現了從‘不文明’到‘犯法’、從‘治標’到‘治本’的轉變?!迸盱o強調說,民法典頒布后,高空拋物侵權責任的承擔將更加明晰和科學,體現了公平理念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多方協同,保障“頭頂上的安全”
李迎新(資料圖)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李迎新認為,有效治理高空拋物、墜物行為,要從源頭治理、依法制裁兩方面入手。源頭治理包含了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通過加強業主普法宣傳教育、加強隱患風險排查和整治、加強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完善相關監督和取證體系等措施,以確保人民群眾“頭頂上的安全”。
民法典中明確規定“查明事實真相是公安機關的一個既定職責。”這意味著發生高空拋物事件之后,公安機關首先要用偵查手段來解決以往取證難、找人難的法律困境問題;其次,強調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和服務的身份,倒逼物業管理公司強化安全措施及內部機制建設。
高空拋物入刑,懲治力度與過去有著天壤之別。今后如何讓頭頂的天空更安全?李迎新認為,還需要社會公眾、物業管理企業、住建部門、公安部門、司法機關的協同合作,防范、治理、懲治相結合才能有效遏制,“這是一個需要各方協同發力的過程”。
編輯:秦云
關鍵詞:高空拋菜刀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