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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垃圾分類意識 融入美好城市生活
個人履行垃圾分類責任,體現了一座城市的現代文明程度;嚴格執行《條例》,體現了一座城市的社會治理水平。《條例》正式實施之日,就是每一個北京市民與首都締結“城市文明條約”之時。我們要不斷完善垃圾分類機制,提高個人垃圾分類自覺意識和責任意識,恪守“城市文明條約”,讓綠色環保融入和諧美好的城市生活。
按照統一部署,北京市近期開展第四次生活垃圾分類專項執法行動,重點加大對個人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的執法檢查力度,推動本市居民生活垃圾分類的習慣養成。據統計,自5月1日起截至7月21日,全市城管執法部門共立案查處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6168起,其中查處個人違法行為2783起,占比45.1%。
新修訂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簡稱《條例》)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居民小區等責任主體投放生活垃圾的方式有了根本轉變。在廚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種垃圾分類的具體投放指引下,市民的垃圾分類意識和分類投放行為已融入日常生活。《條例》實施后,相應的專項執法行動為推動垃圾分類習慣養成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如前期對個別違規垃圾運輸企業進行了懲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垃圾分類違法行為查處中,占比四成多的個人違法行為不容小覷。城管執法部門表示,個人投放的主要問題是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入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隨意傾倒、拋灑、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等,造成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個人生活垃圾分類意識不強,個別居民存在僥幸心理。
這個“意識不強”,更多源自于個人貪圖垃圾投放的一時便利,或者垃圾分類意識沒有最終落實到具體分類投放的程序上,并強化固定下來。執法人員發現,大部分居民已經通過媒體、宣傳海報等途徑掌握了垃圾分類的知識和要求,但在實際投放時,還是將菜葉等廚余垃圾、飲料瓶等可回收垃圾、廢紙屑等其他垃圾混裝在一起,一扔了事。從這些行為可以看出,“兩桶一袋”等在家中就需要把垃圾提前分類裝好的步驟沒有落實,于是在小區垃圾分類投放時,一些人也就“順手一扔”了。
抱有僥幸心理的居民雖然是個別現象,但卻很典型。垃圾分類前期宣傳引導時,有不少志愿者和社區工作者監督值守,按照《條例》,對于違反垃圾分類要求的個人,本著“教育在先、懲戒在后”的原則,在處罰方式上設定了處罰梯度。通過工作人員勸阻、書面警告后,再次違反規定的個人,將被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自愿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的不予行政處罰。“沒人監督就罰不到我,即便罰到我,還有機會改正”,一些人的僥幸心理就是這樣產生的。加大對個人垃圾分類違法行為執法檢查力度,有助于幫助居民養成和鞏固垃圾分類投放的習慣。
如何進一步強化垃圾分類意識,摒棄僥幸心理,是市民的必修課。改變積習已久的生活方式并非易事,全面落實《條例》也需要過程,宣傳指引、監督執法是強化提高垃圾分類意識的必要手段,也是教育處罰相結合的促進方式。每個市民都應盡快適應垃圾分類的各個投放環節,通過具體的分類對接程序,從生活細節入手,嚴格遵守《條例》,切實強化個人生活垃圾分類意識。
《條例》正式實施已近三個月,作為垃圾分類工作的服務與管理責任人,如小區物業等應適時調整工作策略和方式,為垃圾分類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硬件和軟件環境。在一些小區和場所,垃圾桶未及時清運造成周邊臟亂、垃圾桶設置點位不合理、分類指引監督不夠等,一定程度上對個人正確分類投放生活垃圾造成了負面影響。針對居民投放垃圾出現的這些問題,要創新方式、克服困難立行立改,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困難較大的問題,需屬地街道等相關部門主動介入,盡快促成各方協調解決。
個人履行垃圾分類責任,體現了一座城市的現代文明程度;嚴格執行《條例》,體現了一座城市的社會治理水平。《條例》正式實施之日,就是每一個北京市民與首都締結“城市文明條約”之時。我們要不斷完善垃圾分類機制,提高個人垃圾分類自覺意識和責任意識,恪守“城市文明條約”,讓綠色環保融入和諧美好的城市生活。本報評論員 金雨紅
編輯:秦云
關鍵詞:垃圾分類 城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