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頁 一問一答 一詞一解 一案一說 委員導讀 讀典互動 委員說法

首頁>專題>委員讀書>委員談民法典>一問一答

一問一答丨為什么民法典用“社會服務機構”,而不再用“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概念?

2020年08月07日 19:23 | 來源:人民政協網
分享到: 

改革開放以來,社會力量參與社會事業蓬勃發展,民辦學校、民辦醫院、民辦研究所大量涌現。1996年7月中央將這類組織命名為“民辦非企業單位”,歸口民政部門統一登記,1998年10月國務院頒布《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范“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行為。

但是,“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概念存在明顯問題:一是外延不清,從字面理解可以涵蓋基金會、社會團體等其它組織;二是內涵不明,不能準確反映這類組織提供社會服務、從事公益事業的屬性。

慈善法首次將“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統一稱為“社會服務機構”。民法典也采用了這個概念。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民辦非企業單位 概念 民法典 社會服務機構 一問一答


人民政協報客戶端下載 >

相關新聞

久草日韩精品暖暖的在线视频,精品国产综合色在线,极品少妇粉嫩小泬精品视频,青青热久免费精品视频在线播放
日韩欧美视频一区二区 | 中文字幕无线码一区2020青青 | 亚洲欧美日韩一区精品中文字幕 | 日本免费人妖最新一区 | 亚洲专区欧美日韩 | 日韩欧美tv一区二区在线观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