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國家財產管理規定,造成國有財產損失的主要情形包括:在企業改制、合并分立、關聯交易等過程中,低價轉讓、合謀私分、擅自擔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國有財產損失。“其他方式”常見的有:通過管理層持股非法牟利、虛購債務、低估企業價值、降低持股資金、假破產、逃避債務;主管人員玩忽職守,甚至貪污、挪用等。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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