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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買房補貼”騙局抹黑了扶貧公益
說好的“公益補貼項目”變成了“騙局”,并在多地發生,該有人負責,也值得警醒。
買房補貼50%、圓你購房夢、公益補貼項目……2015年底,貴州省盤縣(現盤州市)的大街小巷貼滿了“買房返還補貼”的廣告,當時幾乎全城皆知。這個名為“圓你購房夢”的所謂公益補貼項目,由貴州省扶貧基金會與當地房地產企業聯合推出。在動輒數十上百萬的房款面前,相信這足以令大多數購房人心動。
但據媒體報道,不到3年,“公益項目”就被指為一場“騙局”,這些承諾20年分期發放的購買補貼,大部分在開發商交房前就已中止。而購房者則是承受了高于市場價20%的房價,且其中相當一部分購房困難者因聽信補貼而購房,在補貼中止后面臨巨大的還貸壓力。
媒體還調查發現,在2015年前后,貴州、江西、四川等多個省份,均出現過以公益扶貧為名的“買房返50%補貼”房地產促銷活動。在購房不到兩年的時間里,相繼出現補貼中止的情況,也讓這種打著扶貧、公益旗號的違規促銷活動原形畢露。說好的“公益補貼項目”變成了“騙局”,并在多地發生,顯然該有人對此負責,也值得警醒。
事實上,這種打著公益旗號,卻并無“公益”的“生意”,其分成模式并不復雜:開發商得到購房款后,將其中的20%一次性捐贈給(合作)公益基金會,后者拿到錢款,通過投資、運作獲利,分20年返還給購房者50%的房款,從中賺取差價。而開發商則借此實現營銷目的,加速去庫存和資金回籠。而且,由于房企名義上參與了慈善捐贈,還可抵扣企業所得稅,可謂一舉多得。
表面看,這似乎是購房者、基金會、房企三方共贏。但扶貧基金會介入這樣的市場行為本就違規,而其“三方受益”模式也只是看起來美。
一方面,開發商和基金會對購房款的支配以及補貼發放,并沒有受到有效約束;另一方面,長達20年的補貼發放周期,充滿著巨大不確定性,資金管理稍有差池,這個“循環游戲”就必然中斷,而最后“埋單”的注定是被補貼承諾忽悠的購房者。
需要注意的是,這種假借公益旗號進行的違規促銷,不僅是房企與基金會“一拍即合”這么簡單,其之所以能在多地得逞,也離不開某些力量的“助攻”。如在盤縣的活動啟動儀式上,“現場除了房地產、基金會的領導,原盤縣政府副縣長和扶貧局局長都在活動上講話發言”。這難免被視作背書,也是對官方或官員隨意站臺的警示。
拿貴州此事來說,2019年3月,貴州省民政廳曾對參與補貼購房活動的貴州省扶貧基金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當年9月,盤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也在信訪回復中規定,由涉事房企按350元/㎡標準對置業補貼戶進行一次性補貼。然而,這不僅與當初承諾的“50%補貼”有著巨大落差,也遠低于購房者多支付的20%的房屋溢價。
這也表明,要為類似事件畫上完滿句號,還得對涉事開發商和基金會的違規操作有足夠的懲戒——這其中,事后處置顯然不能止于“要求開發商向購房者支付補貼”,有官方背景的當地扶貧基金會該承擔怎樣的責任,也需加以明確,給購房者和社會一個答復。畢竟,“偽公益”活動不明不白地出現,不能再這么糊里糊涂地“爛尾”。
而此類騙局多發于中西部偏遠地區,也給其他地方提了醒,一些開發商的促銷往往會“腦洞大開”,對其中可能存在的違規風險,尤其是與扶貧、公益等掛鉤時,監管就應多一點把關意識,防止開發商利用信息不對稱來“割韭菜”,也給扶貧公益抹了黑。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公益 扶貧 補貼 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