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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樟樹市完善協商民主工作機制
用“硬杠杠”推進協商成果落地落細人民政協網江西12月9日電“承辦單位要在7個工作日內向交辦單位報送情況說明,并抄送市政協辦公室,待研究后再行處理……”近日,江西省樟樹市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市政協協商成果辦理反饋督查落實工作的通知》,完善協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機制,做深做細做實協商成果“后半篇文章”。
為了讓政協協商成果辦理反饋更規范、更有章法,《通知》將承辦單位責任人責任進行細化,明確市委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和各鄉鎮(街道)、雙金園藝場是協商成果的承辦單位。明確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出席政協全體會議,現場聽取政協各參加單位提交的大會發言;領銜督辦重點提案,現場聽取提案人意見建議,并督查提案辦理情況等4方面協商活動內容。
《通知》明確規定了協商成果交辦、承辦、反饋、督查、獎懲工作具體內容。“可以說,讓我們政協協商機構的協商成果轉化有了抓手,形成了協商辦理合力。”肖永革常委讀完這份協商成果辦理“指南”后表示。
“辦理到不到位,關鍵看督查。效果如何,群眾最有發言權。”市委辦督查室負責人介紹,“市兩辦”將把市領導作出批示的政協協商成果辦理工作列為年度重點督查內容,會同市政協辦公室開展聯合督查,實行“銷號”管理,督查結果及時通報。此外,市政協辦還將通過視察、調研、座談等方式對辦理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問效。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下一步,我們將在即將召開的市政協八屆六次全會中,實踐運用這次出臺的文件,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協商辦理成果。”市政協主席諶厚有表示。
(聶正洪)
編輯:劉乙潼
關鍵詞:協商 成果 辦理 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