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二十九)
侮辱
指使對方人格或名譽受到損害,蒙受恥辱的違法行為。侮辱既可以是以行為方式,也可以是以語言方式進行。當侮辱是以語言方式進行時,與誹謗的區別是,誹謗的言辭是無中生有,“無事生非”;而侮辱則是將現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損于人的社會評價的事實擴散、傳播出去,以詆毀他人的名譽,讓其蒙受恥辱,為“以事生非”的言辭。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侮辱 一詞 解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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