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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發展和監管新就業形態迫在眉睫
網約車、外賣餐飲、共享住宿、共享醫療、家政服務、線上教育培訓……不斷出現的新就業形態,是民營經濟轉型升級過程中出現的新形勢。3月5日李克強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有所涉及,并提出要加快推進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的措施。如何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如何保障這樣一個越來越龐大的就業群體的合法權益,全國兩會期間有回響——
國家信息中心去年3月發布《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年度報告(2020)》顯示,全國平臺員工數為623萬,共享經濟參與者約8億人,其中提供服務者約7800萬人,實現交易額達3萬多億元。
全國人大代表,騰訊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馬化騰指出,平臺化、靈活性的新就業形態是實現穩就業的重要載體,在勞動力市場中與標準化就業相互補充。
全國工商聯的一份提案更多關注的是新就業形態迅猛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與新就業形態相關的信息安全、網絡詐騙、網絡“殺熟”、非法集資、網絡傳銷等時有出現。更有甚者,還發生過網約車司機見色起意、謀財害命的慘案。提案認為,規范發展和監管新就業形態迫在眉睫。
全國工商聯提案分析指出,因為是通過互聯網平臺為實現方式的去雇主化、平臺化的就業模式,“雇傭”勞動法律關系難界定,一旦產生糾紛,解決難度增大。
這些問題主要表現,現行勞動法律法規,難以處理勞動者與平臺之間、勞動者與服務對象之間發生的爭議或糾紛;平臺運營企業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和工傷保險,青年群體和農村進城務工群體缺乏長遠打算,主動參加社會保險意愿不強;平臺提供的勞務種類多、分布廣,導致勞動部門監管難度大。
對此,全國工商聯提出建議:
構建適合平臺從業者的勞動保護體系。一是重新界定雇傭關系。明確政府和平臺、勞動者、使用者在新就業形態中權利義務。二是要確保勞動者納入社保體系。建議通過倡導+強制方式處理:倡導平臺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約定含有社保繳納內容的協議,倡導勞動者在個人窗口自行繳納社保;要求用人單位為非全日制從業人員購買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建立多部門聯動協調機制,完善新就業形態制度規范體系。勞動部門和工會組織積極作為,探索網絡化集體協商模式,鼓勵建立集體勞動關系,督促平臺建立內部對話機制。
建立新就業形態行業調解組織,同時,加強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教育培訓。
補齊法律短板。制定《優化新就業形態勞動用工服務指導意見》;總結新就業形態成熟有效的實踐經驗,為修訂或制定相關法律規章做準備。
編輯:秦云
關鍵詞:新就業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