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三十三)
夫妻財產約定
男女在婚前或婚后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夫妻財產約定的,只能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財產 約定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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