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民法典第179條、第1167條的規(guī)定,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chǎn)、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民法典 規(guī)定 侵權 權責 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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