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責任原則下,并不意味著受害人可以不提供任何證據。具體而言,受害人需要對下列事實提供證據并承擔因證據不足而敗訴的后果:第一,證明缺陷在產品銷售當時即已存在。第二,證明缺陷產品曾經被使用或消費,通常為其本人使用,但也不限于此。第三,證明自己遭受了損害,包括財產損害或者人身損害。具體而言,受害人要對自己遭受的損失的具體范圍,比如誤工費、醫療費、財產損失、精神痛苦等提供有證明力的證據。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嚴格 責任 原告 舉證 證明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網站律師| 網站聲明| 聯系我們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管·人民政協報社主辦法律顧問: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和各種信息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20070號 京ICP備0907817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35063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79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88146989 舉報郵箱:rmzxw@rmzxb.com.cn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