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患者是在醫療機構輸血感染了艾滋病,醫療機構應承擔賠償責任。雖然血液的提供者可能不是醫療機構,但由于輸入血液大多在醫院進行,醫療機構基于其專業性,對血液和血液制品負有最終的把關責任。因此,根據民法典第1223條規定,患者可以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醫療機構向患者賠償后,也有權向血液的提供機構追償。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醫療機構 輸血 感染 艾滋病 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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