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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回應|民政部副部長唐承沛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社會救助立法,民政部會同財政部組建起草專班,于2020年底將社會救助法(草案)上報國務院,現由司法部牽頭修改。此次雙周協商座談會體現了全國政協對社會救助立法的關心和濃厚的民生情懷。委員和專家在深入調研基礎上,所提的問題找得準、建議提得準。我作幾點回應:
關于將中央文件、地方經驗轉化為法律,通過立法技術解決認識上的分歧,尚需探索和檢驗的問題適時以實施細則或政策配套的方式予以明確等建議,我十分贊同,這些建議對于立法工作有很強的指導性、針對性和建設性。
關于準確把握社會救助立法定位的建議,現有草案中有的已經體現,有的還不夠,比如:生存權與發展權、應助盡助與公平公正、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等理念需要進一步深化,以適當方式予以體現。
關于社會救助資金統籌使用的問題,目前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資金已經統籌為困難群眾救助資金。
關于將低收入人口納入社會救助,是必要的,擬開展三方面工作:一是進行低收入人口摸排;二是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三是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開展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
對進一步優化程序的建議,主要采取四方面措施:推動社會救助審批工作下放到鄉鎮;簡化有關程序;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效率;群眾遇到臨時性、緊急性困難時直接給予臨時救助。
關于保護未成年人隱私的問題,現在低保公示的主要是戶主姓名、家庭成員數量和準備給予的救助金額這三項信息,沒有未成年人姓名。
關于信用懲戒,主要針對的是嚴重失信諸如騙取社會救助等情況。信用懲戒仍需實踐探索,是否列入救助法,可以進一步論證。
編輯:張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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