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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通報燃氣爆炸事故問責情況:市應急局黨委書記、局長均被免職
人民網沈陽9月13日電 9月13日晚,遼寧省大連市通報對普蘭店區“9·10”燃氣爆炸事故問責處理情況:大連市應急局黨委書記張福久,黨委副書記、局長楊哲被免職。
通報稱,9月10日23時39分,大連市普蘭店區豐榮街道鑫和社區一住戶家中發生燃氣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傷,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給大連市安全生產工作和整體形象帶來負面影響。
經事故調查組研判,大連坤馬燃氣公司無視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遼寧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大連市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燃氣企業應承擔的安全責任規定,在燃氣生產和作業過程中未履行相關安全生產規定,造成嚴重后果,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普蘭店公安分局已依法將該公司法人李洪奎、主管安全生產副經理朱來軍刑事拘留。
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大連市應急局、住建局,普蘭店區人民政府行業監管和屬地責任嚴重缺位,經大連市委研究決定:
免去大連市應急局黨委書記張福久,黨委副書記、局長楊哲職務;
對大連市應急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晨和大連市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宋光停職檢查;
免去普蘭店區副區長韓冰職務,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責成普蘭店區委對普蘭店區應急局黨委書記、局長曹慶恩,住建局副局長黃旭予以免職。
編輯:羅文
關鍵詞:燃氣 應急 大連市 事故 黨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