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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立法保護華僑權益
圖為會議現場。 張偉 攝
中新網貴陽11月26日電 (記者 張偉)《貴州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已于2021年11月26日經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華僑身份由縣級以上僑務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華僑權益保護應當遵循平等保護的原則。華僑依法享有參政議政權力,貴州省和市州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可以邀請華僑列席會議。在縣(市、區、特區)、鄉(鎮)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期間,華僑在中國境內的,可以在原戶籍所在地或者出國前居住地進行選民登記,依法參加選舉。
《條例》指出,華僑可以在貴州省依法成立社會團體,并按照法律、法規和章程開展活動,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依法保障華僑子女在貴州省平等接受教育等相關權利。華僑在貴州省居住期間,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可以申請社會救助。華僑對依法自建、購買、繼承、接受贈與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條例》明確,鼓勵和支持華僑個人、華僑投資企業和華僑社會團體依法自愿和無償捐贈財產用于公益事業,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對華僑進行勸募或者變相勸募。鼓勵和支持華僑以個人、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的名義在貴州省投資興業和創新創業;華僑投資企業利用海外各類資源,開展對外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享受中國和貴州省鼓勵外商投資的各項優惠待遇。鼓勵和支持華僑投資企業依法通過信貸、發行股票和債券等方式融資。
《條例》指出,依法尊重和保護華僑投資企業的經營自主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對華僑投資企業增設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或者重復收費等。華僑投資企業依法參加政府采購和政府組織的招投標,享有與其他企業同等待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對其進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條例》強調,華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依法通過“協商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向僑務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組織投訴”等途徑解決。華僑可以按照中國和貴州省有關規定獲得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華僑權益投訴處理制度,完善統一受理、分級承辦、全程跟蹤和協調服務的糾紛調處工作機制,為華僑權益投訴處理提供保障。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致使華僑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完)
編輯:李京
關鍵詞:華僑 依法 保護 權益 貴州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