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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
圖為中國人民銀行大樓。新華社記者 吳雨 攝
中國人民銀行8日公布相關通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支持力度。
為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加強相關金融政策支持,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近日發布《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持有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發放的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
2020年底,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出臺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分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占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比上限。不過,為支持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兩部門當時表示,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占比計算。
記者了解到,去年各地抓緊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聯審機制,對于通過聯審的項目發放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近期均已基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提供的認定標準,根據項目認定書單獨設立了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的統計指標,將符合條件的有關貸款單獨統計。這使得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具備了實施條件。
今年初,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透露,2022年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40萬套(間)。“十四五”期間,40個重點城市初步計劃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650萬套(間)。
人民銀行相關人士表示,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投放,支持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有助于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
業內人士認為,此舉釋放了金融部門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積極信號,銀行將有充足空間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投放,推動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要求落地。
下一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賃金融制度,繼續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長租房市場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記者 吳雨)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住房 貸款 租賃 保障